兒急迫,卻狠狠的穩住神。
“把他的詳細資料調出來。”
盛開的工作人員又將這個叫李明的登記資料調取出,江南獲得一份,當晚聯絡紀夢溪,讓他幫忙聯絡一下公安機關對這個叫做李明的男子人事徹查一下。
紀夢溪第二日去基層法院問及於群的事時,順道去了趟公安機關,把李明的入住資料給了他們。結果讓人匪夷所思,當天的男子和這個身份證登陸的人並非同一個人,這張身份證的主人許久前丟失了身份證,而二代身份證先天缺陷無法登出,掛失後仍可被冒用。有一點可證明,當晚入住薄南風隔壁的男子別有用心。
接著傳喚證人,第一個傳喚的是酒店的工作人員。稱當日那個叫做李明的男子在案發前一天入住盛開,房間號是他自己指定的,入住時手上提了一個很大的行李箱,午夜退的房,是個言辭謹慎,少言的男人。
法官問證人:“當時那個自稱李明的男子是指定的房間號?還是明確說要入住薄南風的隔壁?有沒有提到過犯罪嫌疑人的名字?”
證人稱:“沒有,只是說了門牌號,是案發現場的隔壁。”
傳喚第二個證人,案發當晚的目擊者。
孩子的媽媽稱,當晚十一點來鍾,兒子打完針從醫院回來,路過盛開酒店時,兒子指著盛開的樓喊蜘蛛俠,她順著兒子所指的方向看過去,大約八樓的高度一個男子正從一個房間的窗子裡出來向隔壁的窗子攀爬。
控訴方質證。
問道:“既然是晚上,怎麼能看清是男人還是女人?又怎麼確定是八樓?”
證人一一道:“並不確定是八樓,看高度估摸是那樣。我們家就住七樓,時常望上去的時候差不多就是那個高度。而且盛開燈火輝煌,想看清一個人是男是女不難。”
所有證據都指向一點,案發當晚,這個叫做李明的男子很可疑,出現在他身上的疑點太多,表明他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江南再提出傳喚最後一個證人,酒店聘請的修繕的員工。
證人表示,案發現場新裝修的時候,窗子也是重新換過的,窗框上有利器刮劃的痕跡。
江南在瞭解到這一點後,當即去隔壁房間看過,窗框上幾乎相同的位置也有一模一樣的痕跡,推測是兇手用作攀爬的附助工具造成的,否則兩個房間的窗子隔有一段距離,八樓的高度沒有一定輔助工具的話會存在極大的危險性。
兇手也正是利用了人們這種“不可為”的心理,鋌而走險。
江南還刻意去街面上問過,網上也仔細查詢過,現在世面上就有這種工具,滿足一些冒險者的需求喜好。江南整理出來做為證據提交,連帶凶手入住房間窗框上的痕跡,一併做為證據交到法官手上。
控訴方不質證。
再一輪自由辯論之後,輸贏已有定論。
直到這時江南才肯真正的看薄南風一眼,認真與他對視,帶著舒展的笑意,他不用死了。
薄南風動了動嘴角,似笑非笑,那意思像是問她,很得意?
當然得意,前後兩次開庭簡直別開生面,另有一番水月洞天,而這裡江南絕對是經過千錘百練的,心緒也受過非人煎熬,如何會不得意?!
合議庭評議之後,法庭開始宣判。
意料之中的,薄南風無罪釋放。
那起強姦殺人案作為另案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薄南風這事,算徹底了了。
從刑廳裡出來,江南面帶微笑,步伐緩慢,聽自己的高跟鞋踩踏地面的聲音,覺得格外好聽,就像這樣清脆的聲音把邪惡都踩到幻滅,一種成就感油然而生。頭腦中打點事情,這段時間都太忙了,沒跟父母正式的吃一頓飯,沒跟小姐妹們一起好好的喝一杯,也很長時間沒去做spa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