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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才明白,一篇文章不管寫得好不好,也不管有多少人看得懂,只要有一個人看得懂,就已經算作成功。
那之後我又恢復了曾經扎圖書館的日子。
因為我想寫出更多更好的文章,我想在她面前表現一下我作為一個大四學長所該有的思想高度。
如此過了半個月,論文答辯的日子越來越近,我的論文也被老師批改了數十次,有一次她把我的文章摔在桌子上:“我叫你改的地方你怎麼就是不改?你這樣我還怎麼指導你?”
由於當時我看了太多的書,導致腦袋有些混亂,加上林夕去美國之前跟我約過一次,我的心情實在有點不好,所以我當場反駁:“但是老師您的觀點我實在無法苟同,雖然我知道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必然性,但拿著必然性就忽略學生的能動性,這樣做是違背規律的。”
老師完全沒料到我會反駁她,她氣的非同小可,又拿起我的論文說:“你仔細看看,到底是誰違背學校規律?你的論文題目是‘論學校規章制度與學生的身心健康’但你一直在指責學校的規定不合理,這裡面幾乎全部是你個人的負面情緒,哪裡有客觀論點?”
我不服:“老師,這些內容都是我從幾千名學生中調查出來的結果,這樣還不具有客觀性嗎?再說了,一千個人裡面有九百九十九個人說這樣的東西不好,那麼這樣的東西就是不好,即便是存在很久的規定。”
“我不管你怎麼無理取鬧,還有不到半個月就答辯了,你趕緊回去給我改,不然你連業都畢不了。”
大學四年來我聽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你連業都畢不了!”
不論什麼事情,只要老師說出這一句話,基本上就判定是你輸了。
在抹滅了個性之中的自由學校,你是沒有任何藉口反對高層的。沒有大事情學校是不會把學生的情緒當回事的。
那次林夕跳樓的事件沒過一天,學校就出臺了一項新的規定,除了工作人員其餘人一律禁止到天台活動。之後就將所有的天台都鎖了起來。
還有一次一位領導開車從家裡趕來學校,在經過一個地洞的時候,他被一大群學生堵在了路上,也不知他哪根筋搭錯了,狂按喇叭,過後他遭到幾名學生的反對,他生氣地將那幾名學生的名字登記下來,說要處分他們。
理由是頂撞老師。
後來那幾名學生真的被處分了,並且伴隨而來的是學校的一項新規定:“過地道時行人一律要走地道兩邊。”為此學校專門在地道的兩邊劃分了人行道和車行道,一時間兩邊的人行道人滿為患,中間寬敞的路面時不時開過幾輛轎車,像是叫囂著駛向教學區。
於是乎我將論文拿了回來,低聲對老師說:“畢不了業就畢不了業,大不了不讀了。”
我說完就推開門走了,與有空調的辦公室相比,外面實在冷得讓人發抖。
那是三月份最冷的一天。
☆、第六回 你始終鬥不過老師嘴裡的一句畢不了業
那天晚上我就接到了學生管理中心的電話,說我可能將要面臨一個處分。
他們歷數我大一到大四所犯過的所有過錯,一項一項數給我聽,我一一聽著,對著電話裡管理中心的老師很客氣地說:“辛苦老師了。”
我知道錯不在她,所以也不準備拿她洩氣。
走在學校的跑道上,我突然想林夕了。
此刻的她已經到美國了吧?她在那邊會過得怎樣?
我突然很理解四爺的心情,分隔兩地的戀人就算感情還在,但畢竟無法照顧彼此,與其擔驚受怕,不如放她自由,讓她找到更好的歸宿。
走著走著,我竟然碰到了以前文學社的社長,也是我的高中同學。
她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