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來,大大小小的各項事務基本上都是唯崇公所言是從。如今就連摯甫等人都紛紛指責我不應該盲目跟隨他人的計策行事,以至於落得名聲盡毀且無法挽救自身失敗的下場。”
時光匆匆流逝,轉眼間便已到了六月底。
此時的崇厚眼看著曾國藩的身體狀況每況愈下,不但腹瀉的老毛病依舊沒有絲毫好轉的跡象,反而又增添了嘔吐不止的症狀,就連那令人苦惱不已的頭昏毛病也是時不時地發作起來。
見此情形,崇厚深知事態嚴重,不敢有絲毫怠慢,趕忙向朝廷上書奏請,懇請再加派兩位得力的要員前來天津協同辦理此事。
很快,朝廷應允了他的請求,加派而來的兩名大員分別是在朝中為官的毛昶熙(字旭初)以及時任江蘇巡撫的丁日昌(小名雨生)。
彼時,曾國藩已然下達指令給各道府,迅速抓獲了 11 名相關人員。而丁日昌甫一抵達天津,便斷言稱:“像這般重大案件,總計約莫需要緝捕四五十人之多,並分別處以斬首、絞刑以及充軍流放等刑罰。”
唯有如此行事,方能讓那些外國人堅信中國政府具備“鎮壓平民百姓的威嚴權勢”,從而確保他們自身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進而避免他們相互勾結,共同對抗清朝廷。
此後,曾國藩與丁日昌等人陸陸續續抓捕了八十餘名涉案之人。
不僅如此,他們還盲目地聽從法國公使羅淑亞那毫無道理可言的要求,將罪犯王三、安三和武蘭珍等人予以釋放。
然而,此次教案事件當中,豐大業等人實則是在群情激憤的民眾圍攻之下,遭受眾人你一拳我一腳的暴打,最終命喪黃泉。
面對數以千計的人群,想要精準地甄別出究竟誰才是真正的主犯,又豈能存有確鑿無疑的證據呢?無可奈何之下,只得採取嚴刑拷打的手段來逼迫嫌犯們吐露實情。
那些經受不住殘酷刑法折磨的人,最終只能被迫含冤認罪。
就連曾國藩自己都不得不承認:“如今雖已捉拿嫌犯八十餘人,但其中絕大多數人堅決不肯吐露口供。經過審訊後,真正認罪且可依法判處死刑的不過僅有七八人而已,其餘眾人皆是既無口供亦無實證。倘若日後將這些人驅趕至刑場處決,實在是既無法向黎民百姓交代,更難以平息社會輿論的非議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