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對!”
“低調點。”
莊世楷點點頭。
他掏出一盒雪茄,開啟盒子,遞給洛哥。
盒子裡雪茄都是剪好的。
“啪嗒!”
兩人各自拿出火機,把雪茄點燃,深吸一口,緩緩撥出白霧。
他們捏著雪茄的姿勢都很純熟。
而以洛哥現在通緝犯的身份,收一個兒子大操大辦確實不好。
當然,擺幾桌酒還是可以的。
可是洛在臺島沒幾個的真朋友。
如果純屬為收紅包、收賀金…
呵呵。
洛哥早過這個境界了。
他不需要用這些小套路搞錢,搞來搞去,搞的跟小癟三一樣。
想必來一個朋友,向一個朋友介紹。
見一位客人,對一位客人介紹。
這便是洛哥的方式了。
這種方式也挺好,很符合洛哥的心境,也符合洛哥的境況。
莊世楷回頭朝玫瑰投去一個眼色,玫瑰立即心領神會,開啟手提包,取出一塊手錶講道:“國輝,第一次見面,叔叔阿姨沒什麼好送你的,這塊表送給你。”
這塊手錶比較湊巧,原本是玫瑰買來送給莊世楷的,可是莊世楷既喜歡戴手錶,卻從不換手錶,收到的每一塊手錶,全部都放在表櫃裡收藏。
要知道,這些年莊爺收禮,可沒少收手錶。
其中以勞力士最多!
莊爺愛戴勞!
這是全港都是知的大事。
因此,勞力士在港島甚至受到熱捧,銷售額在莊sir升警司那年開始跳越,已經遠超普通奢品手錶一個身位。
勞力士集團還專門給莊爺送來一塊限量鑽表。
往後每年也會把一塊最新款送到莊爺府邸。
其他品牌亦有相同動作。
可惜,莊sir至今都沒換過手錶。
那些表全部擱置在標櫃內。
按照莊爺的說法,這叫作“一勞永逸”,戴上一隻就懶得換了。
實際上,只是莊爺的手錶有系統,能發任務罷了…
其它手錶不行罷了。
別人戴的是表。
莊爺戴的是人生。
其他人不懂,還以為手錶對於莊爺有什麼特殊意義,玫瑰和阿美甚至透過氣,一致認為是莊sir初戀情人送的。
如果左手算初戀情人的話。
那就是吧!
從某種角度去理解。
還真是有特殊意義!
當然,該送手錶的照樣送,玫瑰和阿美也是年年都送,且都以勞力士為主。
而玫瑰手上的表,是上午在專櫃取的,本來準備給莊爺帶回來擺看。既然莊爺把眼神給遞過來了,那麼玫瑰收到眼神以後,自然只能把手錶拿出來當作禮品了。
畢竟,小孩子的見面禮給現金不好,金飾又沒帶,給塊手錶正好合適。
手錶價值不高,小几十萬,正好匹配莊爺的身份和洛哥的地位。
雖然,方國輝是苦孩子出身,但是做洛哥的兒子,那就沒什麼好含蓄,一切都要讓他自己適應。
方國輝看見玫瑰取出一塊手錶,目光沒有留戀,回頭看向雷洛。
洛哥輕輕點頭:“既然是劉阿姨給你的。”
“你就收下吧。”
方國輝雙手接過手錶,乖乖道謝:“謝謝劉阿姨,謝謝莊世叔。”
“不用謝。”
玫瑰甜甜笑道。
莊世楷卻只是微微點頭:“嗯。”
他用目光上下打量著方國輝,看著方國輝衣冠筆挺,正氣凜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