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點點頭,乾淨利索的取出了我的錢包,將錢放進了自己的小包包中,再將錢包放回原位,之後飛快的消失在我的面前。
唉,媽的,要去上學了,我找誰去當伴讀呢?這還真是個問題。
第四章 奶爸
隨手揀起地上的黑色內褲,低聲詛咒一聲:“他媽的,把老子的名牌底褲到處亂扔。”便起身洗澡。
來到浴室的鏡子前,我低下頭看了看整個上身的‘血紋身’,又是一聲長嘆。
(血紋身,通常是用鴿子血來紋身,平時是看不出的,只有在熱血澎湃做了劇烈運動,比如做愛,長跑,之類的事才會逐漸浮起。或是喝完酒之後會出現的一種特別的紋身。奉勸一句,紋鴿子血極其容易發生面板過敏之類的問題,手頭如果沒有足夠的MONEY學那個舞王什麼什麼遜的傢伙做植皮手術的話,還是小心為妙。)
那兩條巨大的紅龍栩栩如生的纏繞在一起,那緩緩黯淡的龍鬚一直纏在脖子上,那副猙獰的模樣使人望而生畏。
為什麼黑社會總是喜歡紋身?也許很多人都會這麼問,其實只有一個很簡單的道理,增加魄力。
何謂魄力?九流的小混混打架的時候可以面對一名身材與自己相等的男子,而不心慌。這就是一種魄力。
一流的小混混比如我,我面對十幾名手上沒有重型武器(生鏽的刀,巨大的鋼管之類的武器)的彪型大漢而面不改色心不跳。這就要有高出常人很多倍的魄力。
頂級的小混混,也就是黑社會老大。(當然,也有貪生怕死的,不過這種佔少數,能當上黑社會老大的人一般都有兩把刷子。)
拿虎哥來說,我親眼見到他一個人被三十幾人手持西瓜刀追了三里地,隨後在一間商店中拎著兩個啤酒瓶硬生生的打翻七個人。而其餘的人竟然嚇的不敢動彈,更有甚者,則是扔掉手中的刀逃跑了。
這便是魄力,一般人見到有紋身的人都不會去招惹,而見到有紋全身的更是無人敢上前找茬。如果單條的話,對方一見到你那身駭人的紋身氣勢立刻便削弱了一半,所以說,黑社會紋身簡直是:“居家必備,砍人首選。”
什麼人不怕死?其實什麼人都怕死,只是要看是怎麼死,死的值不值,俗話說:“死有輕於鴻毛,重於泰山。”也就是這個意思。
我情願轟轟烈烈的度過短暫的一生,也不願在庸碌中結束自己的生命,看著自己的兒子,孫子站在病床前,淚眼朦朧對你說:“爸,您安心的去吧。。。我還要加班!”
也許是經歷的事情太多的原因,我整個人都變的老成了許多。比起同齡人來說,我足可以做他們的長輩。
說到這,也許很多人要罵我思想偏激,我不想為自己辯護,也懶得去辯護,我就是個混混,就是個流氓,就是個黑社會,但是我敢於承認。而有些表面上西裝格領,手提公文包,聲稱自己是:“良好青年,有道德,有素質。”的人要好上許多,最起碼,我們混黑社會的人去叫雞的時候可以光明正大,而他們則要偷偷摸摸的,甚至在按摩的時候也不敢說那麼幾句話。
看著鏡子中,那個滄桑的年輕人(也就是自己),我笑了。
“媽的,我去找誰伴讀啊。。”穿好衣褲,躺上床上唉聲嘆氣起來。
上帝要真是那麼靈驗的話,這時候肯定會派一名天使來‘打救’我。可惜的是,我從兩點一直等到四點也見到有什麼所謂的聖光照在我的身上。
這時我倒想起一個人,奶爸。
“奶爸,原名陳霸,十九歲,身高一米八七,體重二百一十二斤。”看體形就知道這個人的外號是如何得來了。光是那高挺的雙胸,就足以讓那些‘長平公主’從三十樓往下跳。
“九哥?這麼有空?”奶爸一臉獻媚的來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