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上海解釋說。 “他是我的律師,麻煩的事,他會去處理,是一個很有本事的人,你的事我聽著不難。” 朱上海又說了幾件棘手的事情,經過律師處理,把損失降到最低,是一個很得力的人才。我想到網上的一個段子。 某人入室盜竊,剛進屋,女主人回來了,他躲到床下,還是被發現,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該情形依法應定入室搶劫,至少判十年。後來請來一個學法律的好朋友,分別給他講了盜竊罪、搶劫罪、強姦罪的定罪及量刑,結果他改了口供,稱當時入室是想強姦,最後以強姦未遂,判了三年,因為強姦罪與入不入室無關。再後來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訴他,當初你應該這樣講,當你想強姦時,發現該女奇醜無比,便逃跑,最後就可以被認定強姦中止,因無損害後果而免罰。再後來他找了一個刑法學博士後,博士後教他這樣說:他看上了這家男主人,想強暴他,結果女主人先回來了。因為刑法沒有規定強姦男人屬於犯罪,這小子被無罪釋放了。 法律分析:《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即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根據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搶劫罪一般量刑在3-10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如果有“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致人重傷或死亡”等加重情節的,則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老人們常說:知識改變命運。這個例子不就是,確實是知識改變命運,打過官司的人都知道,一個律師的水平,直接影響你成敗的關鍵。 我們閒聊幾分鐘後,律師打完電話,對我說。 “原先生不用著急,這件事情很簡單,用不上一週,人就能出來,”隨後對朱上海說。 “朱爺,我先去安排人手,打點關係。” “嗯,去吧,我賢侄說了,庭院的錢,他拿出1成給你辦事,放手去做,別留下隱患。”律師表示沒問題,我看得出他很興奮,看樣子在他眼裡沒有難度,一堆錢的誘惑還是很大滴。 事情都辦完了,我就告辭離開了。朱上海派車送我回去,車上,司機不解地問。 “原先生,為什麼不安排個專職司機?” “我告訴他,如果我願意,我瞬間就能到家,只不過不想驚世駭俗,索性低調一些。” 司機感慨我是高人,之後就不說話專心開車。 到家,剛進門就看見王佳跑過來,緊緊地抱著我,眼淚直流,我知道她這是感謝我,替他她父親翻案,相處這段日子,沒有找我幫忙,也是有多顧慮,比較之前的一切都是交易,她心裡明白,這就是聰明的女人,多日相處過來,給她的平臺越來越大,手裡的資金越來越多,再加上想生個孩子,關係也就更加親密,遠遠超出交易的範疇。喜歡十級文明()十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