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的糧食交易,採取競標制。
馬鈴薯低價是每石1兩銀子,紅薯抵價為每石0。3兩。商人用紙寫出自己的競標價格,競標價不能比低價低,才是有效的投標。
葛沽鎮糧食競標規則,供貨優先順序是由高到低。出價越高,越能夠獲得優先供貨。
聽聞規矩之後,商人們紛紛緊張的揣摩價格。與此同時,更多人猜測競爭對手們會給出什麼樣的價格。
經過了漫長的3小時的公開招標後,現場開始公佈結果。
“德氏糧行,最高價15兩銀子,購1萬石馬鈴薯!”
這是非常不合常理的價格!
現場眾多糧商,紛紛騷動,看著一名精瘦的糧行老闆,這便是德氏的老闆德萬川。
這個德萬川,是從福建來的新戶,人生地不熟,生意做的很一般。僅僅是從江南販糧食,向普通市民進行銷售。
而上檔次的糧食商人,直接將糧食賣給大明九邊地區的軍隊。賣糧食給邊軍後,朝廷往往會給予鹽引、官田之類的物資抵價。雖不是直接付現錢,但收益往往比現錢更划算。
像德氏糧行,想要把生意做到官府,做到軍隊中,必須要有靠山。所以,德氏準備用驚人的高價,吸引葛沽鎮的注意。
葛沽鎮後臺是總顧問衙門,總顧問衙門的權勢,比之天津巡撫衙門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越來越被天津人所清楚。
德氏糧行出如此高價,醉翁之意不在酒,而是在於引起葛沽方面的注意。
在德氏驚人天價,吃掉了1萬石馬鈴薯後。
第二筆訂單是,價格驟降。
“李星萊公子,出價7。5兩,收購3000石馬鈴薯!”
“陳墨老闆,出價7。2兩,收1萬兩馬鈴薯!”
“賀寶馬老闆,出價6。8兩,收2萬兩馬鈴薯!”
價格一路降低,顯然不少的商人心目中,馬鈴薯的價值至多能夠與大米相當。
儘管價格一路走低,但是整個訂貨現場,100萬石馬鈴薯銷售一空,換取了315萬兩銀子的鉅額資本。
當然了,不少糧商手中的現錢有限,希望以其他的物資抵價。比如,木材、絲綢、瓷器、茶葉。。。。
甚至,有人詢問,奴隸可不可以用於抵價。
糧商向來是兼職人口販子的。
因為,糧食運輸到災區,不少災民沒有購買力,賣兒賣女賣妻用來支付糧錢,也是很常見。
而糧食商人,也樂意與用少量的糧食,換回大量的奴隸。再將這些奴隸販運到經濟比較繁榮,急需勞動力的地區。兼職做人口貿易,甚至比單純賣糧食更為暴利。幾乎每一個有實力的糧食商人,手中都擁有千八百的奴隸,都是充當待價而沽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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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糧商(二)
奴隸貿易並不僅僅是西方的現象,只要一個國家擁有繁榮的商業,法律上並未禁止奴隸貿易,那麼販賣奴隸,自然是成為了一項再正常不過的貿易了。
比如,美國建國之前的首批開拓者“五月花號”,其實不過是一批由於宗教信仰的關係,在歐洲被排擠的清教徒,在歐洲境內實在混不下去了。於是,他們湊錢買船去海外殖民,與此同時,他們還購買了一些破產的白人充當奴隸,與他們一起去殖民。歐洲人不但捕捉黑人,有色人種作為奴隸,也經常將歐洲人變成奴隸。
而明末的中國,商人也喜歡乘人之危,用糧食換取破產者賣身為奴。這種貿易,也需要白紙黑字的合約。當然了,絕大多數的奴隸契約是比較殘忍的終生制的,甚至子孫後代也是奴隸的那種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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