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話。凝視著她稍顯尷尬的表情,馬季彌只是面帶微笑地拿起酒杯,從杯沿觀察她微酡的雙頰,猜測她內心真正的想法。
很顯然的,她討厭他。不,與其說是討厭,不如說對他有成見。這件事從他們碰面的那一刻起,她就不吝表現出來,他實在弄不懂為什麼。
為什麼啊……
輕輕的啜了一口酒,馬季彌極有興趣發掘其中的奧妙,而他也發誓定會探得其中的奧妙,這將會是一場勢均力敵的角力賽。
“臺灣很熱吧?”他想起她那件被遺忘在車上的大衣,淡淡微笑道。
“是啊,我沒想到臺灣竟然這麼熱,還帶大衣來。”齊絮飛真想一巴掌把他打飛出去,竟提起她的痛處。
“你離開臺灣太久了。”馬季彌說。“這裡和紐約不一樣,紐約現在還需要穿大衣,臺灣某些地方已經在穿比基尼,有很大的差別。”
換句話說,她不夠用功。來訪之前,就應該把這些基本的旅遊資訊調查清楚,才不會像現在一樣鬧笑話。
“我的助理沒有提醒我這一點,這算是業務上的連絡疏失。”明知道自己理虧,齊絮飛仍是桀傲不馴的抬高下巴。
“我沒有責怪你的意思。”馬季彌連忙解釋。“我只是覺得,你離開故鄉太久,僅此而已。”
“我從一歲起就跟隨父母移居美國,對臺灣並沒有多少感情。”齊絮飛爭辯。
“我瞭解,所以你才會帶錯大衣。”不要說感情,恐怕連氣候都弄不清楚,這點從她帶來的衣物就可以印證。
“我們一定要一直討論這件事嗎?”可惡的男人,非得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她的疏失不可嗎?完全沒有風度。
“當然不。”馬季彌莞爾。“我們還可以討論今晚的菜餚,我保證你一定會滿意。”
說他沒有風度,他又很懂得適時閉嘴,氣煞齊絮飛。
“可以開始上菜了嗎?”馬季彌風度翩翩的徵詢她的意見。
“可以了。”齊絮飛為之氣結,發誓這輩子沒見過像他這麼討厭的男人,簡直惡劣透了。
“那我們就先從前菜吃起,這個時期的蘆筍特別好吃,值得好好品嚐。”
馬季彌按鈴吩咐侍者上的第一道菜是“奶油松露白蘆筍”,裝在一個精美的手繪餐盤裡,看起來相當可口。
侍者分別在他們的桌子前放了這道前菜,齊絮飛拿起刀子,切了一小塊放進嘴中咀嚼,發覺它們非常美味,尤其是最上層的松露,跟著奶油一起吃,有一種說不出的美味,完全不輸給法國當地。
她不禁挑眉。
“你們一向都用這麼好的食材嗎?”論吃她是行家,一嚼就知道好壞。像這麼高等級的松露,一公斤約四千美元左右,非常昂貴。
“不盡然。”馬季彌微笑。“只有在貴賓來的時候才用。”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馬季彌原本的意思只是想好好祭拜一下齊絮飛的五臟廟,不料佳人不賞臉,砰一聲放下刀叉,冷著臉說──
“我是來工作的,James。”她的表情非常不悅。“請你拿出平時的做法,不然我不知道怎麼評分。”
她的任務是評鑑他的餐廳是否有資格進入一百大,這關係到讀者的權益,她不希望雜誌登的是一回事,實際上又是另一回事,這等於是欺騙讀者。
“抱歉,Phoebe。”儘管她的禮貌不佳,馬季彌仍是保持一貫微笑。“我的原意是討好你,沒想到反而惹惱你,真的是很對不起。”
馬季彌誠心誠意的道歉,因為她說的並沒有錯,如果只是因為歡迎她的到訪,就擅自改變選單或是食材,對相信她的讀者來說,是一件很不公平的事。
“你並沒有惹惱我。”見他如此有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