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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丙火命人

天成花園27號樓4單元16號,籍貫平南省任丘縣,服務處所市政管理處,職業核查員;兒子:鞠濛濛,男,兩歲半;還有我共三口人。”

莫逸信問:“講一下你的個人簡歷?”

牛春華答:“我自幼上學,2002年我從平南司法警官學院畢業,之後留在中平打工,2008年成立了平南省瀛海投資有限公司,股東是我和苟清霞,我是法人,但該公司沒有經營過;2009年12月份,我和前夫鞠賀偉結婚;2010年7月份,我朋友成立了平南泰眾投資擔保有限公司;2010年8月我兒子鞠濛濛出生;2011年初我到泰眾公司上班,名義上是董事長;2011年11月份,中平市的投資擔保公司出現擠兌,我們公司的客戶都上門要錢,並採取各種手段包括限制人身自由等極端的手段對公司的職員進行威逼,我於2011年11月底,我暫時離開中平,躲開客戶。”

莫逸信問:“你以前是否受過刑事、行政等處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牛春華答:“沒有。”

莫逸信問:“這是《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現交給你,請你仔細閱讀?”

牛春華答:“好的(詳細看《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約5分鐘)。”

莫逸信問:“你看清楚了嗎?”

牛春華答:“我看清楚了。”

莫逸信問:“那麼請你在《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上簽字?”

牛春華答:“好的(簽字過程)”

莫逸信問:“你有什麼要求?”

牛春華答:“我沒有什麼要求。”

莫逸信問:“講一下你利用瀛海公司及泰眾公司做擔保吸收公眾存款的情況?”

牛春華答:“2011年上半年,我生完孩子後,手裡也沒有什麼錢,一邊在泰眾公司上班,一邊幫平南笑開顏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拉些投錢客戶,客戶直接和笑開顏公司簽訂合同,我從中賺取息差,也就是賺些生活費用。我拉到笑開顏公司的客戶第一次跟我聯絡,過後就直接跟笑開顏公司的人聯絡做業務,這樣我就沒有錢可賺。後來我拉的客戶,我就以泰眾公司做擔保跟客戶簽訂合同,我作為借款人,客戶將錢透過泰眾公司的poS機直接刷到泰眾公司的賬戶上,再從泰眾公司的賬戶轉到我丈夫鞠賀偉的賬戶上,然後我拿這些客戶的錢再去找上家公司,以我的名義或者我弟牛紅軍的名義投錢,這樣,我的客戶就不會跟我的上家公司聯絡,我還能從中賺取差額。2011年6月份,泰眾公司一個股東的親戚叫蔡宏遠的到公司上班後,他給我介紹的平南沃聖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沃聖公司),蔡宏遠自稱他認識沃聖公司的馬華建,他以前在沃聖公司放過錢,比較有保障,就介紹我去投錢。剛開始我以牛紅軍的名義在沃聖公司放了少部分錢進去,合同到期後沃聖公司如期還款,我感到沃聖公司比較有保障,就先後幾次以蔡宏遠的名義在沃聖公司放錢,後來沃聖公司出事,我在沃聖公司放的錢套住了1890萬元錢,在這樣的情況下,蔡宏遠仍然拍著胸脯說“姐,不會有問題”,後來,在我的逼迫下,蔡宏遠帶我去沃聖公司的辦公室找到沃聖公司的董事長餘均衡,餘均衡當時就給蔡宏遠打了個條,後來,沃聖公司又分幾次返到蔡宏遠賬戶上部分錢,蔡宏遠把錢打給我。具體數額我記不清楚了,需要查詢銀行轉帳。”

莫逸信問:“你是否以瀛海公司做擔保向客戶吸收存款?”

牛春華答:“2011年,我聽人說投資型的公司執照已經不再審批了,我想到我手裡還有個瀛海公司,就想把這個公司找個好家出手賣掉,在8月份,我就花費一、二十萬元申請瀛海公司增資到萬元,註冊金額大更容易賣到好價錢,後來也有人來談買公司的意向,但一直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