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當時的規定。”
“結果當年王主任是招生辦,特招辦公室的負責人,當我拿著我的資格證,擺到他面前時,他張口告訴我需要十萬塊的建校費,那個時候我的家庭哪裡拿得出來?”
“最終沒有辦法,王立偉老師不想看著我的天賦就此沒落,幫我出了個昏招,再拿兩個一級證書,取得一百分的特招資格。老師幫我跑前忙後,當年在招生最後一天前我成功取得了,跳高和跳遠兩項一級運動員資格證。”
王主任聽到張睿,說額頭上青筋鼓起,大吼一聲。
“你胡說!我為人剛正不阿,從來不會向任何學生伸手要錢!你這是誹謗,我要起訴你!”
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張睿,說出如此話語,那他以後還在學校怎麼混下去,並且這可是很嚴重的問題,他必須反駁。
並且這個事兒已經很久遠,能有什麼證據?他相信這個事兒,不會有人相信,自然不了了之。
他繼續出言反駁。
“這個資格證明明是7月28日簽發,你哪來的入學之前獲得?你以為我們都像你不識數嗎?”
他可是記仇,剛才張睿,可是用數學問題來洗刷他一下,現在他終於可以揚眉吐氣回敬一番。
張睿壓了壓手,以上位者姿態淡然說道。
“王主任別激動!注意點,小心高血壓。”
隨後他反問道。
“我沒有證據敢當眾發言?”
“還有你以為取得一級運動員資格辦理不要時間嗎?當場就給你?這可是國家體育總局統一印刷的正式證件,可不是我們的學生證,貼一張照片寫上名字班級就能進出校園。”
“當年我七月十五號就去省體育局考取了跳高一級運動員資格,七月十六號,中午又考取了跳遠運動員資格證。資格證當天無法下發,但是體育總局的系統中已經顯示了我獲得一級運動員資格。”
“我校的招生截止日期是凌晨零點,當天中午,老師王立偉給體育局的負責人說明情況後,省體育局立馬列印了張兩資格證明,蓋上公章。”
“而這兩份紙質證明拿回學校,當時還是招生辦主任的校長幫我簽字證明後,我才得以入學的。”
同一時間張睿,將他資料夾上的另外兩張,蓋著省體育局公章的資格證明單拿出來。
遞給方文博,他埋頭檢視。
只見上面寫著。
“茲以證明:〈張睿〉身份證……,獲得〈跳高〉一級運動員資格證……川蜀省體育局特此證明,蓋章簽字生效。”
上面還有體育總局的幾個紅戳,還有一位負責人的簽字。
而另外一張,寫的文字相同,只不過是跳遠。
而下面還簽了一個字,〈方文博〉這不正是他的筆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