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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4部分

長文是所謂的“君子之爭”,但總不能眼瞧著他透過太子往各部門塞進私人去,您卻袖手旁觀,不為所動哪。

——你瞧他安排了多少人?您就想安排一個仲達來著,結果都還給否了。

是勳沉吟良久,突然開口,問了一個貌似八杆子打不著的問題:“汝以為,國家、家國,何者為是?”

是復微微一笑,躬身道:“諸侯立國,士大夫立家,何有異耶?”

在古文當中,其實並沒有完整意義上的“國家”一說,《易經》雲:“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其實國與家之間應該加上個“頓號”,代表的是兩種不同概念。周代分封諸侯,諸侯的產業就是“國”,諸侯再命士大夫,士大夫的產業就是“家”,要等秦漢以後,分封制度逐漸衰微,國才和家統合為一,產生了“國家”的新概念。

所以是勳問是復,你認為應該是國、家,國在家前呢,還是應該是家、國,家在國前呢?在你心目當中,何者更為重要?是復卻故意混淆概念,搬出古老的說法,意思是國就是家,家就是國,只有小大之分,本沒有輕重之別。

是勳搖搖頭:“若士大夫各愛其家,則國何存?”是復針鋒相對地回答道:“若國不能保安各家,存之何益?”

是勳追問道:“汝能使愛家而國存,存國而家興否?”是復答道:“兒不能也,然阿爹可。”按照你此前跟我透露的理論,只要招攬更多的同盟者,擰成一個整體,使各家都能夠得到足夠的上升空間,那麼自然家興而國盛,不會有家、國完全對立的情況出現啦。

是勳莞爾一笑:“汝得之矣。”所謂“破家為國”,終究乃下策之下策,是被逼至絕處而無可奈何做出的抉擇。能夠做此抉擇的雖然是仁人烈士,但自己還真沒有決心走到那一步去——要是能夠坐看家興國盛,除非有自虐傾向,或者一心賣直邀名,誰願意拋棄其中之一啊。

於是右手食、中兩指在座椅扶手上輕輕敲動,良久才說:“陳長文乃可為相矣。”

按照勳所苦心設計架構而搭建起來的曹魏政府,可以說是漢武帝以來權威最盛、權柄最大的政府,內廷勢力被極大限制,君權就制度上而言,已無法與整個官僚體系相抗衡——當然啦,制度是制度,實際是實際,想用大政府模式壓住曹操,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曹操卻首肯了這一制度,關鍵問題就在於,政府許可權雖然增加,單獨相權卻反倒大受壓縮。

漢初以丞相、大司馬、御史大夫為三公,曹魏同樣是群相制,卻把數量擴大為六人;更重要的是,舊時三公皆可立府,透過自命的僚屬去掌控政府機關——比方說相府設定丞相司直一職,直接插手本該御史大夫執掌的監察權——而曹魏的六相卻並不具備此種許可權,他們所能運用的,全都是正經政府機構官員。再後來政歸內廷,而大將軍等多錄尚書事,實際是以一人或一機構而專斷朝政。曹魏則幾無此弊。

說白了,相權和政府權重了,皇帝就省心;具體各相或各部門許可權輕了,各相、各部門之間相互制約,皇帝就放心。

然而諸相之外,卻獨有一個部門、一兩位長官,權力極大,幾可凌駕於相權之上,那就是——吏部和吏部尚書、侍郎。對於絕大多數官僚來說,政令的頒佈和實施,國家能否搞得好,都對自己影響不大,吏部如何考核和安排自己,才是至關重要的。一句話,握住了人事權,就等於捏住了官僚系統這條巨蛇的七寸。

因此繼續任由陳群呆在吏部尚書這一重要職位上,實在對是勳太不利啦——尤其曹丕既已被立為太子,陳群的靠山更加穩固——還不如明升其職,暗奪其權,讓陳群去做宰相哪。

只是如此重要的人事變動,曹丕是絕對做不了主的,在曹操西征歸來之前,只能預先做些準備,卻不可能達成具體成果。所以是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