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我在重慶給你戴的那枚,還有另一半呢。”賀衡恩笑道。
“那,那……”程箏懵懵地摸摸後腦,他把那個給忘了。他一心只想給賀衡恩買枚最新的,最時尚的戒指。
賀衡恩折回臥室把那個戒指盒拿出來,遞到他手上,問:“你買的那枚不是對戒?”
“只有你一個人的。”程箏說。
“現在你把這枚也給我戴上。”賀衡恩衝他伸出乾淨的另一隻手,“我要戴兩枚。”
“……好。”程箏扶住他的手,取出戒指,像在完成最高難度的雜技,戴戒指的過程是如此的漫長。
他習慣賦予大多數情侶間的舉止以極致的意義,自我在腦內想象,高潮,多巴胺分泌不止,推動他的心歡呼雀躍。“真好看,你的手。”程箏把他的手攥在手中,力氣輕柔,垂眸反覆看著。
賀衡恩的手比程箏的手要小上一點,不如他的手有張力,不強勁,但蔥白細長,手指一掰就斷似的。
指節不甚分明,沒有瘦到那種地步,因而顯得線條勻稱,指頭圓潤,手背只有單薄的幾根血管浮現出寡淡的青色。
程箏在他的手背吻了吻:“親到骨頭了。”
—
“多久之前訂的?”夜靜時,賀衡恩趴在他的胸口輕聲問。
程箏說:“回到北京那幾天,在沈潤傾那裡訂的。”
“在沈潤傾那兒訂的?”賀衡恩微微驚訝,舉起手仔細看起來,“他的店……難道這就開業了?”
“還沒開呢,我是找了他本人,他在國外拿了一枚過來。”程箏不太好意思的笑笑,“我給他錢他還不要呢。”
“那後來呢?”
“我按著他那個電話號碼,找到他支付寶,把錢轉過去之後,把他拉黑了。”
這就叫,“沒有你想不想,只有你做不做”嗎?賀衡恩受教了。
“怎麼傻呵呵的。”賀衡恩的唇畔漾著笑容,“所以你說沒錢,是因為全買戒指了?”
“昂。”
賀衡恩捏著他下巴晃了兩下,真是傻到家了。
——
週五晚上。
陳一吆五喝六地進門,一進來就鬧鬧哄哄,扯著嗓子問他們:“叫本少爺來幹嘛?”
陳一兩步一邁,一腳踢上了一個大紙箱。
“?”陳一迷惑地停住腳,僵硬地抬頭——
快一百平米的玄關加大客廳,左左右右,都是大小不一的快遞,有的紙箱大到可以裝入一個陳一,有的紙箱小到沒他的手大。
他利索轉身。
說什麼叫他來吃飯,純粹是黃鼠狼給雞拜年。
他對他們的期望值真是太高了。
“回來!”程箏腳底一滑飛出去,撲上陳一的後背,拐著他的脖子往客廳走,“跑什麼。”
“你說我跑什麼!”
“我他媽給你們打工來了?”陳一聲嘶力竭。
“話別說的那麼嚴重,什麼叫打工啊。”程箏說,“就叫你來拆幾個箱子,順便搭把手而已。”
“搭把手?”陳一險些破音,“這他媽是搭把手嗎?我是蠢貨嗎?你看看你們買的,這都什麼——”他踢上腳邊的懶人沙發還有長木板,“這都什麼!”
“你他媽玩房屋改造呢?”
“別廢話。”賀衡恩把手裡的紙箱丟掉,“快乾活。”
“你們是什麼級別的蠢蛋。”陳一迷失在快遞中,“神經病啊,非把所有快遞都放在一天取。”
“都他媽怪程箏,非要體驗什麼一次性取貨的感覺,拉快遞就拉了半個小時……”賀衡恩癱在地板上,撐著上半身,累得雙眼無光。
“不體驗了,真的不體驗了。”程箏把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