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不好一本長篇小說?可是,林平之這樣的人物,命運安排又還能生出什麼變化來?”
……
兩大名家,俱都為了小說費盡心思。
但南海島上的李小涼,卻是滿臉輕鬆,好心情誰都能看得出來。
他的模樣,算是小的,也就二十五六,正是好玩的時候,也難怪能寫出那麼多輕鬆搞笑的武俠小說。
“老孫做得不錯!就是這個樣式!哈哈,這才是我心目中的滴血勾啊!哈哈!滴血勾!”
只見李小涼抱著一柄略帶點弧度的“劍”,笑得合不攏嘴。
賣劍的老闆,對他這個樣子,早已習以為常,不以為笑。
“以前也給你訂做過不少兵器,怎麼這次這麼高興?”店老闆好奇問道。
李小涼一邊離開,一邊哈哈笑道:“你不懂!但你很快就會懂了!就像你很快就會把我買劍的錢,還給我一樣!”
後面,店老闆嘴角抽了抽,沒有說話。
頭頂,“孫太康冷兵器店”的招牌,一動不動……
……
《笑傲江湖》第二章,延續了“主角”林平之的命運。
逃出生天後,身無分文的林平之,身上開始閃現亮光點。
身無分文,飢腸轆轆,但他卻因為顧惜祖上聲譽,見到龍眼樹,想著是有主之物,便沒有去不告而取。
如果說,這還是他貴公子脾氣做怪的話,那接下來的考驗,才體現了他心中的那股傲氣。
原文寫道:
他幼稟庭訓,知道大盜都由小賊變來,而小賊最初竊物,往往也不過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終於積重難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
想到此處,不由得背上出了一身冷汗,立下念頭:“終有一日,爹爹和我要重振福威鏢局的聲威,大丈夫須當立定腳跟做人,寧做乞兒,不作盜賊。”
不想做小賊的林平之,只能去乞討,但又遇一番冤枉羞辱。
那農婦罵一句,林平之退一步。那農婦罵得興起,提起掃帚向林平之臉上拍來。
林平之大怒,斜身一閃,舉掌便欲向她擊去,陡然動念:“我求食不遂,卻去毆打這鄉下蠢婦,豈不笑話?”
硬生生將這一掌收轉,豈知用力大了,收掌不易,一個踉蹌,左腳踹上了一堆牛糞,腳下一滑,仰天便倒。
那農婦哈哈大笑,罵道:“小毛賊,教你跌個好的!”一掃帚拍在他頭上,再在他身上吐了口唾涎,這才轉身回屋。
林平之受此羞辱,憤懣難言,掙扎著爬起,臉上手上都是牛糞。
正狼狽間,那農婦從屋出來,拿著四枝煮熟的玉米棒,交在他手裡,笑罵:“小鬼頭,這就吃吧!老天爺生了你這樣一張俊臉蛋,比人家新媳婦還要好看,偏就是不學好,好吃懶做,有個屁用?”
林平之大怒,便要將玉米棒摔出。
那農婦笑道:“好,你摔,你摔!你有種不怕餓死,就把玉米棒摔掉,餓死你這小賊。”
林平之心想:“要救爹爹媽媽,報此大仇,重振福威鏢局,今後須得百忍千忍,再艱難恥辱的事,也當咬緊牙關,狠狠忍住。給這鄉下女人羞辱一番,又算得甚麼?”便道:“多謝你了!”張口便往玉米棒咬去。
ps:感謝在鄉下、修真冰炎、提拉米蘇巖少、書仙、第十三滴雪、流風劍仙的100,會探戈的三百斤的1888打賞。
ps2:最後這段原文,並不是水,而是在本章節寫得還差一點時,加上來的,為的是將原著中,林平之早期的形象完全體現出來。
要是水,我完全可以把它分成兩截,弄到下一章裡。
事實上,要是不是因為寫小說,連少衝我也不知道,林平之還有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