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王后陛下曾主持召開過關於改善佈雷西亞奴隸生活條件的內閣會議。在內閣會議上,透過了《關於蓄奴稅相關規定的暫行辦法》、《關於國有礦場租借奴隸的暫行辦法》以及《關於奴隸贖購自由的試行條例》三條法案。布里斯與佈雷西亞國情不同,不過這樣的法案確實可以借鑑一下。”
聽完馬迪爾的建議,我以目光詢問拉西斯的意見。
拉西斯猶豫了一下,回答說:“我得詳細想一下。畢竟我已經宣佈布里斯境內所有的奴隸全都已經擁有自由了。如果出爾反爾,貴族未必會因此而喜歡上我,而原來的奴隸也會產生被出賣的感覺。”
雖然可以用主公的權威壓迫拉西斯在布里斯宣佈類似的法案,不過我一向不喜歡用強權壓迫自己的家臣。
我想了想,說道:“拉西斯,你宣佈布里斯境內所有的奴隸全都擁有自由確實有些不妥。”
我擺擺手,制止拉西斯試圖解釋的舉動。“我知道你或許可以完全鎮壓國內的反抗運動。不過,無論是律法、內政、管理、戰鬥指揮或是商業活動,這些行業的精英肯定擁有大量的財富,也同樣多少會擁有一些奴隸。你如果繼續堅持自己的政策,那麼那些人要麼被你鎮壓,要麼會被被迫流亡國外。那樣損失可不小呢。”
“再說,即便你能夠鎮壓國內的反對勢力,可是外國干涉呢?要知道,布里斯的貴族與國外的貴族有著共同的利益並不稀奇。更何況只要是布里斯的奴隸就可以獲得自由,那麼自然會有周邊國家的奴隸往布里斯跑。那樣一來,周邊的國家肯接受嗎?”
拉西斯的眉頭擠成了川字。“可是,我已經那樣宣佈過了,該怎麼辦呢?”
“無妨。既然布里斯已經成為歐巴尼亞聯合公國的一個省,那麼自然可以為貴族階層特意演一齣戲。你已經選擇了黑臉,蘭特公爵便可以扮演紅臉的角色。”
這時,克里根公爵皺著眉指出我的錯誤。
“劍先生,請稱呼蘭特國王為國王陛下。”
被克里根公爵打斷,我多少有些尷尬。看來,得快點恢復自己的真正身份才好,照這樣下去,遲早會露出馬腳的。
“嗯……蘭特國王可以扮演紅臉的角色。”
“他可以以國王令的形式向布里斯省宣佈大赦令,參加過反抗活動的人可以向布里斯政府投降而不受到任何處罰。奴隸除了可以獲得本身的人身自由外,不得侵佔貴族原有的財產……”
說到這裡,我有些說不下去了。可以想象,佈雷西亞針對奴隸實行的改良政策都會遭受強烈的反對,布里斯原先的那些貴族一下子就失去了所有的奴隸,怎麼肯甘心?尖銳的階級矛盾無法調合對我來說只算是一個小麻煩,真正的大麻煩是:如果拉西斯只能得到奴隸的擁護而失去貴族以及部分自由平民的支援,那樣布里斯能夠有多大的發展空間?
這時,一旁一直沒有作聲的斌似乎看出了我的猶豫。他以溫和的語氣向我建議道:“劍先生,不如這樣規定。被拉西斯公爵宣佈擁有自由的奴隸屬於基本公民,而原先的平民則成為高階公民。如果基本公民無故向貴族挑釁,貴族可以不經司法程式當場格殺基本公民。”
“基本公民想要成為高階公民甚至成為貴族,必須為國家做出相當的貢獻——我想,軍功是最方便而且明顯的途徑。”
這個建議倒是有趣。這樣一來,階級間,特別是貴族與原來的奴隸之間的階級矛盾稍有緩解,而且貴族的虛榮心和自尊心也可以得到某種程度的滿足。或許這樣規定後,布里斯的局勢會緩和下來。
在階級矛盾極為尖銳而且不可調和的情況下,那麼革命的爆發是無法阻止的。可是革命爆發時所帶來的破壞性,也同樣是非常可怕的。在可以選擇改良和革命時,我更傾向於前者。改革或許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