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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部分

務陳浩多年的老臣子早已叛變,她喜歡女主人,親切,不吝惜讚美,總是那麼通情達理。

“是這樣,我給我的小侄子買了一個魔方,太太看見了,讓我另買一個,這個給她。”

“她怎麼會看見?”令陳浩吃驚的是韓悅並不是跟任何人都不說話了:“她問你要那個魔方?”

“是啊,也嚇了我一跳,我在往冰箱裡放東西,太太突然出現在身後,當時我嚇得……”李月蘭發現她不夠簡潔,於是總結性地說道:“太太不是向我要,她給了我買魔方的錢。”她注意到男主人的臉色越來越難看,趕緊端著托盤離開廚房。

“不能再淡一些嗎?”陳浩站在門口,真的聽到韓悅說話,久違的嬌弱,卻清晰而目的明確。

“太太,我這次故意沒在湯裡放鹽。”

“是嗎?看來是我的問題了。”她居然笑了,陳浩覺得面部肌肉微微抽搐。

“別再鬧了好嗎?”他一直耐心地等她吃完飯才推門而入。

韓悅並不答話,把手裡的魔方扭得飛快。陳浩很想奪下那魔方扔得遠遠地,最終還是忍住了。房間裡電話、電腦一應俱全,她完全可以在他不在時聯絡她想聯絡的人,只要她行動,他立刻就會知道。可她沒有,甚至不給父母打一通電話,她在跟他慪氣,不惜搭上她的全部生活。想到這,陳浩稍稍安慰,覺得她是在意他的,便不去奪走她唯一的精神寄託——那個魔方。

“明天去醫院檢查,上週約好的。”她仍是不說話,他放棄了,開門出去前丟下一句。

“好。”陳浩渾身一震,她竟然在回應他。可這句回應是為了哪句話?去檢查,還是不再鬧了?

其實不說也行的幾件事(與小說內…

在留言欄裡寫不下,所以特特佔用一章:

①關於《別》的前身。曉鬧最早的練筆之作叫《隨風而逝》,是QQ號為372758805,名為十二月十九的ID寫的。當時的點選率雖然慘淡,卻也給我帶來了極大的滿足感。《隨》草草結局有兩個原因,一是我進入了考研的最後階段,工作之餘,學習最為重要,完全沒有時間更新;另外一個原因是我在小說裡提到的一些事應驗在日常生活中,曉鬧迷信至極,雖然很多細節沒有鋪排,還是匆忙地給了主人公一個考研成功的幸福結局,因為在當時的曉鬧看來,沒有什麼比考上研究生更幸福的事了。

之前已經有讀者問過我,《隨》是否能代表《別》,我想答案是,不能。這裡曉鬧還是逐條原因分析給大家:首先,一個敝帚自珍的說法,《隨》之後,曉鬧寫了《曖昧》,兩者比較,《曖昧》的文筆還是成熟了一些,《別》在《曖昧》後,規避不足方面應該會有更大的進步;其次,《曖昧》快結束時,曉鬧開始寫另一本書,並且在37……的Q號上釋出了十幾章,因為裡面沿用了韓悅、陳浩這樣的名字,突然產生一個想法,就是把《隨》好好重寫,給她第二次生命,以償當時草草結局的遺憾。所以說,《別》,至少是《別》的開頭部分,是《隨》和另一本小說的結合。到了《別》,小說內容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動。

②關於《別》的結局問題。就如《曖昧》中已經埋下的伏線,絕對是大團圓。因為《隨》對曉鬧來說邪門地靈驗,它的後身我也是一樣不敢殘忍對待。(就是這麼迷信,如果生在從前,曉鬧一定是個神婆。O(∩_∩)O哈哈~)

③另外就是回答以‘我抽風了’為題留言的朋友,禁言是萬萬不會的。沒有汙言穢語,禁言從何談來?迫不及待翻看一本書的結局是你我乃至大多數人的習慣,《別》的書中人物若能使您牽掛到‘抽風’的地步,曉鬧只會因為獲得認同而沾沾自喜,不會扯出犯規之談。不過,還是希望這位朋友或者其他看過《隨》的讀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