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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也就是“哈德門”大街。

東口兒到南北小市口。

再往東,就是鐵轆轆把大街了。

顧名思義,花市大街是花兒市,“花兒市”,每天早上都有,但是“花兒市集”,卻是逢“四”的日子才有。

花市大街,中間經過南羊市口、北羊市口,屬於每天一清早的“花兒市”,只有這麼長小半條街‘

而且只在路北,路南還沒有。

“花市兒”,賣的不是什麼鮮花,而是憑手藝,以綾,絹、綢、絨、紙、草,做成各式各樣的“京花”。

姑娘、太太們,講究把頭髮梳出各種式樣,象元寶髻,麻花髻、大長辮,一戴滿頭的花兒,就是這種花兒。

這種花兒是這種花兒,但是做花兒的手藝都是一等一的,一朵朵,看上去跟鮮花兒沒什麼兩樣。

“灶君廟”,坐落在“花市大街”路北,不難找。

李玉麟順著大街走,一找就找到了。

天兒都這時候了,花兒市早散了,整條“花市大街”沒什麼行人,“灶君廟”這一帶,人更少。

兩扇廟門兒開著,一眼望進去,空蕩蕩的。

李玉麟走了進去,進了廟還不見人。

這座“灶君廟”,在北京城裡一點兒也算不上是有頭有臉的大廟,不但算不上有頭有臉的大廟,甚至小的可憐。

轉眼工夫不到,走遍了。

空蕩,寂靜——

就是沒見著人,半個人都沒有。

白妞應該不會騙他。

那麼郝大魁是臨時出去了,不在廟裡。

既然現在不在,要找郝大魁就只有一個辦法。

等!

心意剛決,李玉麟一眼看見了一雙人腳。

這雙人腳,在供桌下,只露出—雙鞋底兒。

要不是桌簾舊了,洗過、縮了水,恐怕還看不見。

李玉麟心頭一跳,一步邁了過去,伸手撩起桌簾兒。

他看見了。

供桌底下躺著個人,說躺,勉強了點兒,應該說是身子蜷曲,半坐半躺,像是硬給塞進去的。

人,是個中年人,穿一身竹布褲褂兒,個頭兒挺壯,濃眉大眼,還有點絡腮鬍子。

他,兩眼瞪得老大,嘴大張著,只是不動,也不說話。

因為,他已經死了。

正心窩處插了把匕首,只剩把兒在外頭,一大片血溼透了衣裳,還挺紅的,顯然剛死不久。

是誰殺了他?

這個人是不是郝大魁?

事實上,李玉麟並沒見過郝大魁。

李玉麟看得心頭震動,正發怔。

一陣急促步履聲傳了過來。

忙扭頭外望,四個人,四個中年漢子已經到了門口,衣著、打扮全一樣,手裡還提著刀。

在京裡,只有一種人能這樣,是這樣,那就是吃公事飯的。

看不出是哪個衙門的,但一定是吃糧拿俸的公人。

怎麼這麼巧!

四個人,八隻眼睛緊盯著李玉麟。

一個馬臉瘦高個兒冰冷道:“跟我們走吧!”

李玉麟放下了桌簾,道:“四位是……”

馬臉瘦高個兒道:“吃公事飯的。”

“我是問,四位是哪個衙門的?”

“哪個衙門的怎麼著?哪個衙門的都管得著。”

李玉麟道:“四位一定認為是我殺的人?”

“依你看呢?”

李玉麟道:“我是來找人的,人沒找到,發現這個人死在這兒……”

馬臉瘦高個兒道:“這是你的說法,誰可以替你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