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一個武技高手也需要練上很長時間才能將這種無柄指刀控制好。當初,我足足練習了一年多的時間才漸漸掌握,這已經算是很快的了。”指了指床上的少年,苦笑道:“恐怕他的技術也還不如我啊!”阿呆在指刀練習的領悟力上非常強,當初在和黎叔學這項技術的時候,掌握的速度之快,讓黎叔那樣尖酸刻薄的人都讚不絕口。
玄月驚訝的問道:“大哥,這指刀的工夫難道是一門高深的武學?讓你學了那麼長時間?”
阿呆搖了搖頭,道:“並不是什麼高深的武學,但卻很難學會,說起來,也可以算是一種求生的本領了吧。”
“求生的本領?大哥,你說清楚點,我怎麼聽不明白。”玄月隱隱感覺到,這求生的本領似乎和阿呆一直以來自卑的心理非常有關。她看向床上的少年,腦中靈光一現,不禁吃驚道:“大哥,難道,難道你是說,這指刀的功夫,是……”
阿呆閉上眼睛,輕輕的點了點頭,道:“不錯,這指刀的功夫正是小偷獨有的求生本領。當年我就是憑著這種技巧牽魚,來換去幾個冷饅頭吃的。你看看你祭祀袍的腋下部位。”說著,他指了指玄月身上的白袍。
玄月內心充滿了驚訝,小偷?阿呆原來是小偷?她低頭向自己的衣服看去,手臂剛一躲開,一條長達一尺的大縫頓時露了出來。由於進入夏季,天氣漸漸轉熱,所以玄月裡面只穿了裹胸,這裂縫一出,阿呆頓時清晰的看到玄月祭祀袍下那纏繞著的白布,不禁一呆。
玄月頓時俏臉漲紅,趕忙捂住自己的祭祀袍,嗔怒道:“大哥,你,你幹什麼?”
阿呆看著玄月漲紅的俏臉,嘀咕道:“我,我只是想讓你看看小偷是怎麼透東西的,如果你腰上掛著錢袋,剛才那一下,已經被我偷走了。”
玄月捂著自己的祭祀袍,驚訝的看著阿呆,道:“大哥,你以前不是一直和你叔叔學習武技的麼?怎麼會這種小偷的本領?”
阿呆心中一痛,道:“和歐文叔叔學習武技那是我十幾歲以後的事了,在這之前,我就是一名小偷,一名人見人厭的小偷。現在你應該明白,為什麼我先前會反映那麼大了吧。六、七歲以前的事我早已經沒有了記憶,我是一名孤兒,現在能記起來的,就是當初在天金帝國最北面的比爾諾行省的尼諾小城中,那時候,我每天都在為自己的三餐發愁。尼諾小城在大陸的最北端,那裡很冷很冷。每天,我只能*從大戶人家丟棄的垃圾中揀些食物過活,直到後來我遇上黎叔,黎叔收留了我,傳授我小偷的技巧,在小偷中,偷竊的行為用牽魚來形容,我每天要做的,就是偷取一個又一個的錢袋交給黎叔,黎叔給了我一件破棉襖,每天會有幾個幹饅頭做食物。你知道為什麼我那麼愛戴哥里斯老師麼?那是因為,是老師將我從尼諾城帶了出來,使我再也不用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小偷生活了。是老師給我帶來了溫暖啊!”阿呆停頓了一下,回想著當初第一次見到哥里斯的情景,眼睛不由得溼潤了,“我記得,月月以前曾經說過我很自卑,是的,我是自卑。不論是誰,如果經歷過和我一樣的童年,我想,恐怕都會想我這樣吧。我只是一個小偷啊!和你們這些天之嬌子比起來,是多麼的微不足道啊!”
如果換做剛認識阿呆的時候,得知他以前做過小偷,玄月一定會鄙視他。但是,經過神之洗禮的她已經不一樣了,何況,她已經不可自拔的愛上了阿呆,此時對阿呆的自卑只有憐惜,“大哥,這都是天神的旨意啊!是人力無法改變的。你剛才不是也說過,小偷又怎麼了,小偷也是人,也不是一出生就是小偷的。你也是為了能生存下去才不得不如此。你還記得普林先知的話麼?他不是說過,你就是拯救天下的救世主。將來,你一定能成為拯救大陸的大英雄,在那之前所經歷的種種磨難,都是對你的考驗啊!大哥,你振作起來,現在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