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雪兒趴在他的胸膛,摟著他的腰,傾聽著他的心跳,嘿嘿笑著說:“沒事啊,有我在,他不敢剁了你的。再說了,他要是敢剁了你,大不了我跳河去陪你,反正出門不遠就有條河,讓他回去捱罵,挨我媽打斷腿去!” “去,不準說這種話。”姬浩然嗔怪的一句。 沐雪兒嘟囔著說:“本來就是。你離開這五年,我感覺我活的好沒勁,做什麼事都不開心,沒有跟你在一起的時候那麼有意思。哪怕吃個烤紅薯都很開心。” “跟我在一起那麼久,不膩呢?”姬浩然輕聲問道。 他們在一起十幾年了,不算喜歡,真正在一起的時間都有十二,將近十三年了。 這對於這個戀愛快餐一樣的社會來說,不說很常見。 那基本就是沒有! 很多人,基本談個戀愛可能也就談個幾個月,幾周,甚至幾天,膩了就分,分了再找。 搞得現在,無論是談戀愛,還是愛情,都很廉價一樣。 談戀愛,能在一起超過一年的,已經不多了。 能在一起超過三年的,都算得上珍稀物種的。 超過五年的,稀有程度堪比野生大熊貓。 超七年的,那更是鳳毛麟角的存在。 像他們這種光談戀愛就談了十二三年的,彼此喜歡就喜歡了二十幾年的,姬浩然除了在網上的劇本看到過的,現實裡除了他 一個都沒有。 “不膩啊,就算是再跟你在一起十幾年,幾十年,我都不覺得膩,越跟你在一起,我就越想跟你在一起,我都恨不得貼你身上,怎麼會覺得膩呢?” “為什麼?” “因為,我喜歡你啊!” 短短几個字,卻是最能觸動姬浩然的內心。 是啊,他們之間哪裡需要什麼理由呢? 一句喜歡,就比得上千萬句情話了。 就像當初那樣,她的一句“我喜歡你,我們談戀愛吧”,就把對愛情和喜歡都很是模糊的他給拐走了。 從此,一個怕打雷傻子身邊多了一個憨憨。 一個怕狗的憨憨的後面,永遠多了一個拿著棍子保護她的傻子。 姬浩然沒有想過他們之間的戀愛能談多久,認為沐雪兒就是跟以前,只是一時興趣想試試看而已。 等過了新鮮感和熱戀期就好了。 可誰知道,她的熱戀期那麼長,十幾年都不帶斷了。 他也沒想到他的熱戀期也能那麼長,在一起十幾年了,他也沒膩過這個憨憨。 如果不是因為五年前沐爸沐媽的一番話,他可能真的會不管不顧的和沐雪兒結婚生娃。 可能孩子都一籮筐了。 用小說的話來說,他們彼此之間就是那種,我想見你了,我就去見你,從來就不需要什麼過多的理由,也從來不需要任何的掩飾。 這種喜歡,很平淡,但很美好。 姬浩然捧著她的臉,揉了揉,有些好笑的說:“你個傻憨憨!怎麼那麼可愛啊!這麼喜歡我,你就不怕我這次回來就是騙你,然後把你賣了啊?” 沐雪兒俏皮的吐了吐粉嫩的小香舌,漂亮的大眼睛衝他眨了一下,笑嘻嘻的說:“嘿嘿,賣了就賣了吧,不過說先好,你要賣了我,那我要幫你數票子的,你呆呆的,笨笨的,萬一被人坑了,或許把我賣便宜了,那你多吃虧啊!” 聽著沐雪兒那認真的語氣,和那雙冒著星星的漂亮水眸,本來只是想開個玩笑的姬浩然瞬間就沉默了,臉上的笑容也是慢慢落下。 看到他突然沉默了,沐雪兒眨了眨眼,一臉疑惑的問:“怎麼了?是不是我說錯了什麼了?” 姬浩然搖了搖頭,看著她那充滿疑惑的眼睛,輕聲說道:“沒有,我在想,我舍不捨賣了你。可是認真想了想,算了吧,我這哪裡捨得啊?以前你磕著碰著了,我都要心疼好半天,不見你幾天我就想的要命。要是把你賣了,一輩子見不到你,那比殺了我還難受!” “那還不如讓你把我賣了,讓你拿了錢換糖吃,這樣我還好受一點。” “那不行。”沐雪兒一撅嘴,很是不滿的說。 “嗯?為什麼?” “因為我也捨不得,嘻嘻~” “……” 姬浩然失笑了起來。 是啊,自己捨不得,她就捨得嗎? 要是捨得,她這五年或許就不會過的那麼痛苦了。 看著懷裡這個他喜歡了二十多年,在一起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