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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是一個鼓鼓的普通的檔案袋,在檔案袋後面正中貼著一張黃色的字條,上面寫著:趙子雄,5894248或者130143743XX。

趙子雄,看著這個名字我突然想起香港明星李子雄來,可惜他演的大多都是警察的對立面,即使演過警察也是個壞警察或是個內奸,曾經被評為十大惡人之一。偏偏在我身邊也有個叫子雄的,竟然也是個警察,無形中我把兩個人劃了等號。

雖然我有這樣的想法,但肯定不能當著小馬的面說出來,“那太謝謝你了,小馬,去我辦公室坐坐?”我客氣兩句。

“不了,我還有別的事,卷宗送到你手裡我就放心了,請你保管好,謝謝!”說完,小馬上車離去,留下我自己在門口發愣!

其實我本不想看這本卷宗的,但是王老師早上的那番話勾起了我的好奇心,這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案件呢?尤其我聯絡到最近發生在我身邊的種種詭異的事情,我突然有種預感,這本卷宗裡的案子和我有關。

第1卷 第六十八章 巧合?

“看一看沒問題的,”我自己給自己打氣,很多時候當人面對某個神秘事物的時候總是有種恐懼心理,“沒什麼好怕的,再說了王老師不是讓我看呢嗎?也許,也許只是一個簡單的案子。”

我解開檔案袋的細繩,心裡猛的一緊,不得已我深吸一口氣終於揭開了袋子。

裡面是一打厚厚的檔案,在檔案的最上面附著一張列印紙,上面用紅筆寫著四個大字“機密卷宗”。我心想,看來這個案子果然和王老師說的一樣,市公安局對這個案子很是重視,但掛上機密的字眼卻又說不過去,哪裡有機密的卷宗任由一個警察送給一個陌生人的?

帶著這個問題,我開始仔細看這本卷宗,誰知道,這卷宗看的我是心驚肉跳,渾身上下冒冷汗,果然讓我猜中了,這案子真的和我有關係。

案子比較繁瑣,但我仍然要簡單的說的說:案件的主角是兩個人,一個名字叫鄭濤,而另一個叫薛璐!

卷宗是審訊物件是鄭濤,他講述了自己在孟芸山的經歷。那是一個星期前的一個晚上,鄭濤和薛璐兩個人去孟芸山看雲朦奇景,不想因為雲朦的緣故在山上迷了路,走了半天之後才看到一座破廟,兩個人於是就在破廟的一間廂房裡休息。睡夢中,鄭濤感覺自己非常的累,非常的餓,他希望自己能找到什麼吃的,於是他就到處尋找,終於在破廟的廚房裡找到了一個大個的豬頭,更奇怪的是這個豬頭居然是烹煮好的,所以他大口的嚼了起來。這麼一嚼,人就醒了,當場就被嚇傻了,身邊是薛璐沒有頭的屍體,兩個人的身下紅紅的都是鮮血。而鄭濤手裡拿著一個煮熟的人頭,赫然就是薛璐的。

被帶到警局之後,鄭濤堅持自己並未殺死薛璐,因為他們兩人是情侶關係,但他又無法對自己在現場發生的一切做出解釋。

看到這裡,我下意識的動作就是在辦公桌裡尋找當初給慕容清朗做的筆錄,這是巧合嗎?在我仔細對照了兩份材料後,我腦子裡變的一片空白,我手裡的卷宗簡直就是慕容清朗夢的真實演繹,事件發生的過程如出一轍,只有一些細小的地方有所不同。

第1卷 第六十九章 精神病

正是這樣的結果,好奇心促使我繼續讀完那本卷宗,希望能有所收穫,解答我的疑問。

可以預期,這樣的一個案子,如果殺人者是普通人的話,這案子會速判的,情節惡劣的殺人案法院一貫的做法就是從重從速。可是這個鄭濤偏偏不是一個普通人,他是安平市首富、市人大代表鄭無極的兒子,鄭無極在安平市是個隻手遮天的人,所以事情很快發生了轉機。

鄭無極透過關係網,首先壓下了這個案子,就連當地的媒體都打過了招呼,然後聘請了市裡最知名的律師以鄭濤有精神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