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美有點無措,一旁所有客人看著也很訝異,現場氣氛一陣凝重,畢竟何欣美在他們這裡可說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大善人,每天送一大堆便當給窮人吃,而且煮的飯菜有健康又好吃,家家戶戶都稱讚這個女孩,說她人美心也美。
“警察大人,不要抓欣美啦!她是個好人耶!”
“對啊!我們這裡的窮人都是吃欣美的便當!欣美每天都會送免費便當給窮人和小孩吃,她是個好人啦!”
“就是!你們不去抓殺人犯,專門來欺負女人,像欣美這種人,你們不表揚她就算了,還要抓她,會不會太過分了?”
眾人七嘴八舌,讓這五個只是領命來找人的執法人員顯得有點尷尬,有點手足無措。
為首之人只好解釋,“各位村民不要緊張,檢方只是傳喚何欣美小姐前去解釋案情,她不是被告,只是關係人,我們也不是要抓她,而是要請她。”
“都是你們在說……”
看向何欣美,“何小姐,麻煩你跟我們走一趟。”
她沉默了五秒鐘,最後點頭,因為她隱約可以感覺到這件事跟子傑有關。
儘管經過這幾年,子傑其實已經離她很遠很遠了,她也以為自己這輩子不會再見到這個人,但是一聽到他的名字,直覺想到他可能出事了,還是讓她擔心不已,一顆心竟然也跟著沉到谷底。
搭著車北上,一路風塵僕僕,讓何欣美吃足了苦頭,心理一邊要擔心店裡的狀況,一邊要擔心子傑的狀況。
幸好店裡有請員工,可以幫忙看一下,這些人也說,如果沒有意外,大概今天就可以送她回來。
或許是那些村民說的話讓這些調查人員都對她很有禮貌,大概先入為主認定她是個好人,對於駱子傑在臺北做的一切都不知情。
何欣美確實擔心駱子傑的狀況,問這些調查人員也得不到答案,只能自己瞎猜,自己安慰自己。
到了臺北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他們幾乎沒有停留,車子直接開進了某個不知名的地方。
何欣美從車窗往外看,似乎還可以看見許多人圍在大門口,他們有的手裡拿著相機,有的肩上扛著攝影機,有的手裡拿著麥克風。
那些?是記者嗎?
進入地下停車場,何欣美被請下車,她呆立在一旁,無助看著四周。此刻的她又累又餓,奔波一整天,已經是精疲力盡。
“何小姐,不好意思讓你這麼累,等一下檢座要開偵查庭,會訊問,你把你知道的告訴他就好了,結束之後我們會請示檢座,如果檢座同意,就會送你回去。”
“可是,到底發生什麼事?”
“這你進去就知道了。”
五分鐘,他們帶著何欣美進入偵查庭。檢察官高高在上,一名調查人員先是走向檢查官,然後在檢察官耳邊竊竊私語。檢察官聽了似乎也有點訝異,眼神看著何欣美。
調查人員離開後,檢察官開始訊問何欣美,內容大致上都是跟駱子傑認識多久了,怎麼認識的,知不知道駱子傑匯了五十萬給她,有沒有聽說過駱子傑進出股市的事情……
她當然一五一十說著,儘管有些部分她根本聽不懂。什麼進出股市,什麼獲取未公開之重大訊息而為買賣,什麼不法獲利,不要說知情,她根本連聽都聽不懂。
檢察官發現這個何欣美看起來似乎有點單純,那存摺上的賬目進出,除了駱子傑匯入的這筆五十萬元,其他都是小額,幾千到一、兩萬不等,怎麼看這個女人就是個單純的鄉下生意人。
她似乎一點都不知道駱子傑做了什麼……
“我把駱子傑帶進來,有些事情你們對質一下。”
“不好意思,請問子傑他做錯了什麼嗎?”
檢察官抄寫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