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道:“誰讓你沒事喜歡還人情,自找的。”
熙元記事 正文 6 逃不開
章節字數:4950 更新時間:08…08…07 21:09
常笑的輕功足以把我再次偷出慕容山莊,所以我如願以償離開了那個要吸我血的地方。
常笑說,千萬不要把舒沐雪當傻瓜,他輸就輸在認為你真是個傻子,不然我再好的輕功也沒辦法把你帶出去。
我說大概是吧,重要的是我逃出來了。
常笑在把我偷出來後便轉眼不見,說是要躲一陣子,不然早晚會被舒沐雪抓到,瞧他一臉怕怕的樣子,我心想,舒沐雪真的有這麼可怕嗎?
呵呵,不管,反正我逃出來了。
二個月後,某小鎮某小店。
電視裡的女扮男妝都是假的,古人又不是傻瓜,怎麼會認不出唇紅齒白沒喉結的是個女兒家,就算認不出來,女扮男妝畢竟有別於男人,如此不倫不類,走在大街上不僅不能隱藏自己反而更讓人注意。
所以,女扮男妝就算了吧。
我把自己死命往醜裡、土裡妝扮,所以很幸運,沒有認出我,甚至沒有多看我一眼,人果真是以貌取人的。
我把頭上的髮簪都賣了,幸虧上面沒有慕容山莊的標記,那東西居然價值不菲,我每經一個地方只賣一兩支,到全部賣光,銀子換了不少,為了不讓慕容家的人隨著我賣髮簪的線路找來,我又展轉到了一個不知名的小鎮,包了一家小店賣餛飩,我也只會包餛飩。
小店生意一般,但至少能過活,我坐在櫃檯旁練毛筆字,這個時代我近乎文盲,不會寫毛筆字,也不太懂那些繁體字,現在中飯已過,店中無人,便開始練字,總不能每次把賬本記得像鬼畫符。
連練了三頁紙,我便腰痠背痛起來,現在已是冬天,兩隻手凍的冰冷,我忍著性子兩寫了兩個字,便再無耐心,扔了筆,一下子靠在椅背上。
這日子還是一樣無聊啊。
離開慕容山莊已兩月多,我道聽途說也知道了一些有關慕容山莊的事。
慕容山莊已有百年曆史,以醫藥聞名,全國藥館、藥鋪無數,連宮廷用藥也由慕容山莊提供,自慕容山莊第一代主人慕容春被御封為“醫藥聖手”後,此封號成了慕容家世襲的封號,由歷代慕容家當家人承襲,宮廷的御醫都由慕容世家選派,用藥都由慕容世家派送,可謂榮耀之極。
原來我之前還是那家的女主人,可惜啊,本來可以好好做米蟲,老公也長的不錯,只是我該死的血啊,為什麼能做藥引?害得我東躲西藏,生怕哪一天被慕容家的人逮到吸乾。
我輕嘆口氣,又想起上次僥倖逃脫的事情,常笑說的沒錯,如果我不是傻子,想逃離慕容山莊並非易事。
在這之前,常笑確實送我“笑令”沒錯,是答應替我做件事沒錯,但我身在慕容山莊,又如何找他替我做事,空有“笑令”只是一塊無用的鐵牌而已,所以才想到栽贓逼他現身,但這樣的陷害必定引來舒沐雪的緊追不捨,我與常笑非親非故,除非我用手中“笑令”求他不說,不然他怎會不把我說出去,如此一來“笑令”被收回,我便不能求他幫我幫另一件事:帶我出去,這樣我逼他出來又有何用?
我絞盡腦汁,正好小丁在這時出現,便成了我下一個嫁禍人,反正他的確也非好人,我又答應常笑替他想辦法拿到救他師父的藥,只要他肯帶我離開慕容山莊,協議當然很快達成,而我也順理成章的離開慕容山莊。
一切都很簡單,並沒有用太多的伎倆,我贏就贏在我是個傻子,舒沐雪又確實擔心自己兄弟性命,不然這漏洞百出的方法早就被他識破。
不過即使如此,我還是覺得我這樣逃脫似乎太簡單了些,而這種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