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地問道。
“送你去醫院啊!你是白痴啊,這麼簡單的事都不懂!還是說你準備在這裡發燒發到死啊!”她朝著他吼道。若非看在同是鄰居的份上,她才懶得來管他的死活。畢竟現在老爸老媽、華叔丘姨都不在,勉強能照顧他的也只有她了。
“可是……”
“可是什麼啊!你是想要被我打昏後送進醫院,還是讓我開車送你去醫院啊?”難得好心地要送他去醫院,這個白痴居然還不領情,“快點拿來!”她再次重申道。
“哦——”他被動地應道,把車鑰匙遞給她。
她接過鑰匙,用力地拉著他向外走。
他沒有反抗地任由手被牽著,溫柔的雙眸凝視著她的背影,她還是依然如小時候一樣,用著她自己的方式來處理,儘管野蠻、霸氣、沒有一絲的溫柔,但卻讓他眷戀且懷念。
她的背,溫暖如昔呵……
是的,他想,他是喜歡她的,而這種喜歡,名曰“愛”。
“38.7度,你很行嘛!”華矢紋的臥室內,康雯雯對著躺在床上的人皮笑肉不笑地說道。這樣的高燒,竟然還沒把他燒成弱智,實在是幸運。若非他堅持不肯住院,她早把他打包送進醫院的病房,而非待在他的臥室裡,像個保姆一樣地“伺候”他了。
“你知不知道,如果今天不是我帶你去醫院的話,你很可能就會得炎症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要吃了藥;過幾天就OK了。”她邊說邊走到矮几前,拿起了從醫院裡配來的藥。
如果他現在不是有病在身的話,她會先打他幾下,讓他記住吸取教訓。一個沒有危機意識的白痴!真不知道他
在美國是怎麼存活下來的。
不過想想她自己也奇怪,居然會打算留下來照顧他,連她自己都在懷疑她是不是哪根神經搭錯了。
小時候的不合到長大後的還過得去,算起來是一大飛躍。但照理說送他去醫院看病已經是仁至義盡,沒道理再留下來照顧他的地步呀。事到如今,也只能用吃錯藥來為自己的不合理行為作解釋。
“我先宣告,我只是看你太可憐了,才決定留下來照顧你的。”她對著他鄭重地說明道。對,一定是這樣的,因為可憐弛,她才會有這樣反常的行為。
他好笑地聽著她的宣告,曾幾何時,他淪落為可憐的角色。
“我知道,所以——謝謝你。”華矢紋坐起身子,望著康雯雯說道。她不經意的關心,永遠是藏在不善的語氣之下。
唔,果然孺子可教也,這麼快就懂得謝人的道理了。
滿意地點點頭,她拿著裝著水的玻璃杯和藥走到床前,“哪,吃藥。一次兩粒,一天四次。你現在吃下,明早起來再服兩顆。”
他自覺地接過杯子和藥,和著水把藥吞下。現在,他開始感謝生病,否則,恐怕沒什麼機會讓她這般待他。
把水杯放在床頭櫃上,他看了一眼房間中的掛鐘,“你不回去嗎?已經很晚了。”時針已經走到了九點。
“再過會吧,”反正九點對她來說還算早,“我剛才打過電話給我老媽了,他們果然是和你爸媽在一起,說是玩得太晚,趕不回來,要在那邊住一晚,明天早上再回來。”她盤腿坐在地毯上,摸出了一盒巧克力派。晚飯是四點半吃的,到了現在這時候,肚子早就餓得前胸貼後背了。
“哦。”他了然地點點頭,父母的不歸,對他來說,沒有太大的驚訝。此刻他在意的,是在他房間裡的她。
一頭利落的馬尾辮,清爽的素顏,簡單的著裝,她算得上清秀可人,不過比起在美國他所接觸到的社交圈裡的女人來說,就平凡得多了。
但是——不可思議地,他竟喜歡著這種平凡。喜歡著在這種平凡之下我行我素的個性,永遠清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