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什麼事物比較不重要。或者,我們也許可以說,在現存社會中,解決我們的經濟問題的,正是我們自己。但是,如果經濟事務受到管制,那末除非我們為求達到一項特殊的經濟目標,否則必須處處受到管制。或者,當我們宣示我們的某項特殊經濟目標為何時,如果我們必須使此專案標為官方所贊同,那末我們的經濟行為便是處處受到官方控制了。
這樣看來,由計劃經濟所引起的問題,不僅僅是我們能否以我們所選擇的方法來滿足我們認為多少有些重要性的需求之問題而已。計劃經濟還引起別的許許多多問題。其中之一是,從事選擇時,決定何者對於我們比較重要,以及何者對於我們比較不重要的人,是否就是我們自己,或者竟是執行計劃者。吾人必須明瞭,一切經濟活動如悉由官方管制,則所管制者不僅為我們生活中一部分卑不足道的事物,而且還管制著我們藉以達到我們的目標之一切方法。任何人,只要控制著我們藉以達到我們的目標之一切方法,也就足以決定拿什麼東西來滿足我們,決定不拿什麼東西來滿足我們。任何人一旦控制著我們藉以達到目標的方法,那末不獨可決定我們應該達到什麼目標,甚至可更進而決定什麼價值高尚,什麼價值低劣了。不獨此也,他可以進而決定大家應該信仰什麼,以至於應該怎樣努力。(譯者按:俄式極權統治就是這麼辦的。這種統治已經藉著控制住一切基本生存工具——“下層建築”,來翻造人的靈魂,並出產“真理”。培根說:“知識即權力”。斯達林等應須說:“權力即知識”。有了權力,即有了一切。有了權力,可以製造一切。有了權力,無知識可以變成有知識,凡夫立刻可成神聖,當然可替大家決定生活方式,是非標準,以至於人生目的。這就是“欲與天公共比高”。極權統治者不獨要奪盡人間的一切權力,而且要僭取上帝的權力。何其狂妄至此——這類人物一天不休,天下大亂一日不止。)
若干年來,計劃經濟者亦嘗應允吾人享受若干經濟自由。但彼等所謂應允我們享受若干經濟自由,其意義恰好是說,我們必須放棄自行解決經濟問題之權,並由彼等代吾人作種種選擇。因為,在現代社會組織與結構之下,我們一舉一動,幾乎都有賴乎他人供給的工具。計劃經濟一行,則吾人之生活勢非全部遭受統治不止,在計劃經濟之下吾人從原始需要到我們與親朋的關係,從吾人工作之性質到空閒時間之利用,幾乎很難找出一事不受計劃者之“有意識的”控制。(這就連蜂蟻都不如了。人活著還有什麼意味?——譯者)
吾人須知,主持計劃經濟者,即使不直接控制吾人之消費,也不見得不能全部控制住吾人之私生活。計劃的社會大概在某種程度以內採取配給制和相似的辦法。可是,主持計劃經濟者對吾人私生活之控制並不一定限於這些辦法。如果消費者不過只是在名義上得以自由消費其收入的話,那末便是在實際上受官方控制。無疑,在實行計劃經濟的社會中,官方具有控制一切消費之權力。
在自由競爭的社會中,我們的選擇自由系基於一項事實之上,即是,如一人拒絕滿足吾人之希望,則吾人可轉而求諸他人。可是,如吾人面臨一獨佔者,則吾人惟有任其擺佈。時至今日,管制全部經濟體系的官方,實乃吾人所可思議之最有權力的經濟獨佔者。(譯者按:在事實上,此種獨佔者所造成之桎梏與災害,並不因其藉標榜“經濟平等”或“社會正義”起家而稍減。恰恰相反,因此種獨佔者握有全能且無與之抗者,其所造成的桎梏與災害之普遍與深入,遠非私人獨佔者所可比擬。極權暴政與經濟統治者,互相表裡之現代災害也。可不懼哉!)即令吾人或不需懼怕官方濫用此一權力亦如私人獨佔者之所為,且官方之目標或非強奪最高限度的財政所得,官方依然有全權決定吾人需在何種條件之下拿出些什麼。握有獨佔權的官方,不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