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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他點點頭,“但是我們吃的,都是奸惡之徒。”
“看來,喜歡金子的人,不止我一個呀。”我狡黠一笑,“所以說啊,你們成為獵物的關鍵原因,不是你們吃了多少人,而是你們的身體裡,藏了多少足金的骨頭。那才是眾多‘獵人’們真正的獵物呀,包括百里未步那些遠道而去的親戚,救人倒未必是真的,找你討金子才是正經。”
如果我沒記錯,據古籍記載:黃金獅人,皮肉之下,皆生赤金骨骼,價值連城。自古,欲取之者眾。可化人形,額有金印,隱於世間。
他苦笑著搖搖頭:“不止我們吧。只要人類感興趣的,他們都會想辦法取來。喜歡皮草,就剝下別的動物的皮;想替自己治病,就把熊關在籠子裡取膽;想滿足口腹之慾,可以將無辜貓狗活活打死。”
我安靜地喝光了牛奶,起身道:“今天太晚了,我得睡了。你回去吧。”
他不動。
“當然,你可以選擇幫我把房頂修好再走。”我徑直朝門外走,臨出門前,我回頭,“把你的手機號留下來。”
他愣了愣,繼而高興地說:“好!”
一週之後,我給kevin發了條簡訊,內容是一個地址,遠在十萬八千里外的一個小國。在那裡的某個街區的某戶人家家裡,剛剛誕生了一個女嬰。
放下手機,我開啟電腦,在我的BLOG裡寫了一段看起來很樸實的話:
沒有智慧的勇氣,是魯莽。
沒有寬容的勇氣,是偏執。
沒有愛的勇氣,是殘暴。
如果真的勇敢,就會為你披上一張獅子皮。
如果真的勇敢,就會讓人馬的利箭,掉轉方向,指向自己。
你是個真正勇敢的獵人,未步。
數月之後,我收到了一個碩大的快遞包裹。
裡頭,是一座差不多兩個拳頭大小的足金雕塑——一頭獅子傲然立於石上,旁邊,站了個手執弓箭的姑娘。
給老朋友打個電話套個訊息而已,就能賺這麼大一塊金子,我真是笑得合不攏嘴。
我想,以後我會把這座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