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雖然話是這麼說,但緊跟著就說:「看看,咱們小孫同志竟然還能做飯!還做的不錯看來在家的時候沒少做飯啊!」
結婚之前毛思嘉和孫繼東都不會做飯,但結婚之後總要自己去做飯的。毛思嘉倒不是想偷懶,而是真不會做飯沒辦法了,只好孫繼東掌勺。孫繼東馬馬虎虎做了這麼久了,不能說多出色,但至少像那麼回事兒。
能吃就行!
「所以說,結婚有什麼用?看看咱們小孫同志,還沒我們這麼逍遙自在呢!」周宏大拈了快豬頭肉,吃的可香。
金葉卻立刻否認:「這話我就不愛聽了!就算小孫同志要回家做飯,那又怎麼了?人家願意!子非魚安知魚之樂?再者說了,你倒是不做飯,那你做飯就能娶那麼一老婆?」
「嘿,還拽上文了!你是什麼文化人?」周宏大舒舒服服坐下,又舒舒服服喝了口啤酒:「哎,東子,今天你家思嘉不回來?」
毛思嘉確實不回來,她的工作就是這樣的,只要帶團,晚上就是跟團住飯店的真正算起來,一個月至少一半的時間不睡在家裡。
「明天才回來。」
毛思嘉第二天回來,不過按照她的工作情況也回來的很遲。
「小孫買菜了?好肥的一隻雞!」樓前遇到同一棟樓的鄰居了,見他手上提著一隻雞,還多問了兩句:「小孫現在會殺雞了?」
之所以說這個,是因為當初兩人開始過日子的時候鬧了不少笑話買菜的時候遇上有活雞,因為毛思嘉愛吃雞,立刻就買了一隻。買回家之後才想起來現在不能回家吃現成了,得料理這隻雞啊!
兩人也幫著家裡做過飯,但殺雞的經驗就真的一點兒沒有了。
最後還是找鄰居家大姐問,這才好不容易把一隻雞殺好。至於中間弄出來的雞飛狗跳,則不用說也知道了。
「已經會了。」孫繼東停了停,答應了一聲。
孫繼東到家的時候還算早,淘米煮飯後就去剁雞塊,然後又是炒又是燉的。等到雞給燉上了又用煤氣灶的另一個灶眼做別的菜,都是簡單小菜。
隔壁老高家的小姨子在陽臺上晾衣服,聞到味兒了。回客廳的時候就搖頭:「孫同志家燉了雞說起來每回毛同志回家都會特意做好菜吧?這過日子的,不會月底拉饑荒嗎?」
老高的老婆原本是地方的,因為機遇好這才調到了首都,後來認識了老高成為夫妻。兩口子都沒有爹媽在身邊,但孩子特別多。再加上有工作的關係,實在顧不上家裡孩子,在送孩子去老家給老人照顧,和從老家找人過來看孩子之間夫妻倆選擇了後者。
小姨子來這個家也有六七年了,如今二十五六,老家這個年紀的姑娘早結婚了現在她卻有些犯難。
條件好的看不上她這個沒工作的,可要是條件差的,她還不如一直留在姐姐姐夫家給幫忙看孩子呢!
小姨子這個人有一個問題,就是在家時間太多,上上下下的事兒不管機密不機密都給她知道了。平常就喜歡議論人家東家長西家短,這個時候的人已經很愛東家長西家短了,她屬於在這之中也『出類拔萃』的那種。
老高琢磨著電視機呢,聽小姨子說這話,頭也不回:「人家是年輕兩口子,下面沒孩子,上頭父母更不用他們負擔,說不定還有補貼給他們。只用過自己的日子——他們工資也高,當然能這麼過日子了。」
老高的老婆有點兒不解了:「小孫工資挺不錯的這我知道,是個副科級聽說領導看重他,要是有空出來的合適位置就要給他升科長。但小毛怎麼回事兒?她不是在旅遊公司工作嗎?那應該和服務員是同一類工種吧?」
這一類工種的工資都是比較低的,如果不是售貨員這種有隱形好處的,一般都沒什麼意思。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