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選取了個折中路線往東北去。
牛默卻不知道,就在他離開之後不到一個時辰,一陣黑風便從南方疾飛而來,落在山谷裡,卻是一個身穿黃金甲,手持鑌鐵大棍的大漢,身形魁梧彷彿鐵塔一般,斗大一面頭顱上滿頭金髮‘亂’蓬戟張,一張臉三分像獅七分像狗。
大漢來勢洶洶,看到熊豹二妖的屍體更是憤怒‘欲’狂,伸出鼻子在空氣中嗅了嗅,稍微遲疑了一下,隨即臉上浮現出一絲篤定,縱起狂風飛出山谷,徑直向著東北方追去。
……
牛默駕狂風一口氣向東北飛出一千多里,一番戰鬥又一路飛逃,不免感覺到有些疲憊,想想金獒王即便真的追來,不知方向的情況下也不可能這麼快就找上他,他便決定歇歇腳再走。
下方是座草木茂盛的山嶺,牛默停下風頭落在地上,在樹林裡找了一塊乾淨的大青石坐下,在四周簡單地設了幾道示警的小禁制,隨即盤膝打坐,恢復起體內告罄的法力來。
大約過了一刻鐘的時間,牛默體內消耗的法力恢復的差不多了,撥出一口氣睜開雙眼,站起身來。
就在這時候,也許被他起身發出的聲響所驚動,一道灰影忽然從不遠處的小樹叢中躥出,向著樹林深處奔去。牛默眼尖,一眼就看清楚了這道忽然躥出來的灰影是一隻豬仔大小,極為‘肥’碩的野兔。
牛默腦子裡瞬間閃過定光公子的影子,心念一動,手臂一揮,一股勁風呼嘯而出,正打在那隻野兔的身上,野兔頓時被勁風捲起,重重摔在旁邊的一株大樹上,滑落下來時,早已經沒了氣息。
“死了的兔子才是好兔子,正好給我作午飯!”
牛默走過去伸手死去的兔子提起來,拎在手裡感覺了一下,差不多有三四十斤的份量,不得不說,大荒的水土就是好,連兔子都比後世養得大。
提著野兔來到一條山間的小溪邊,從腰囊裡‘摸’出一口天芒飛刀將野兔開膛破肚,就著溪水處理起來。
片刻之間,牛默把野兔扒皮去腑洗剝乾淨了,找來一些乾柴,就在溪邊架起了篝火,把收拾好的野兔用雁翎寶刀串起來架在篝火上面烤了起來。732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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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美麗邂逅
要說到大荒來之後,最讓牛默不習慣的就是吃了。……
後世人類文明早已相當發達,他又是出生在華夏那樣一個美食繁多的國度,即便只是個小屁民,沒吃過什麼豪華大餐,但路邊攤大排檔、亦或是風味小吃什麼的卻沒少品嚐,消費不多,卻也足以滿足他一個**絲的味蕾了。
然而來到大荒之後,這種日子便與他告別了,變成一頭牛,有腳沒手的,連口熟食都吃不上,只能靠野果和生‘肉’果腹,那種日子說起來全是眼淚。因此後來在化‘成’人身之後,牛默便學著時不時的自己烹飪食物來解饞,其中尤其以燒烤做的最佳,因為做野味的時候,燒烤是相對來說最省事的一種做法了。
其實燒烤做起來並不難,只要掌握兩點就夠了:一是調料;二是火候。牛默來到大荒這麼多年,細心之下也蒐集了不少的食物調料,至於火候,做得多了也自然就掌握了。
因此牛默的燒烤技術放在後世或許並不出眾,但在如今這個尚未開始講究飲食的大荒中卻已經相當不錯了。
牛默將‘肥’碩的野兔串了在篝火上面仔細的烤著,不時的轉動著手中的兔‘肉’,拿出一些調料均勻的撒在上面,仔細地掌握著火候,沒多久,便將這隻野兔烤得金澄澄油汪汪,散發出濃郁‘誘’人的‘肉’香來。
提起鼻子嗅了嗅,牛默臉上不由得浮現出一絲陶醉:“聞起來不錯,看樣子火候差不多,可以吃了。”
說著話將串在雁翎寶刀上的兔‘肉’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