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對方約定好,達到的一定的收視率,然後按照收視率的高低來那分成的話,這樣的話對方肯定會接受這一點。
而如果能夠和對方簽訂這樣的協議的話,這樣對於他們的娛樂公司才算是真正的利益最大化了,畢競這裡不是美國,也不是歐洲那樣尊重版權的地方,在這裡就算你這個節目搞得再好,你有版權在手,可是等到了來年,等到你這個節目火了之後,其他的各種各樣的仿製山寨節目,會立馬跟風一樣的製作出來。
至於什麼版權?那純粹是在開玩笑!
所以如果想要在這個節目上利益最大化,那麼就不能放過電視臺那邊的利潤,要知道在那段時間他們的廣告投放收入,可是要達到幾千萬,甚至是上億的。
只要能夠從哪裡分潤到一半,那自己這邊就賺翻了,如果收視率非常好的話,那可能就代表著幾個億的收益!
而且只要第一期的節目火了,那麼接下來幾年,就算是再有跟風的山寨節目,可是這個《華國偶像》,還是會因為第一個吃螃蟹的而繼續火下去。
而等到過幾年,等到廣大的觀眾,被這樣的選秀節目給搞膩歪了之後,到時候也可以在繼續推出其他的節目,比如什麼《華國好聲音》之類的新瓶裝1rì酒的破爛玩意,但是肯定一樣是能火,因為前面的例子就擺在那裡呢!
而且李逸帆也打算等到過幾年等到兄弟娛樂公司做大之後,在繼續留意這個公司的動向,如果到時候和這位郝軍,郝總的合作,還算過得去的話,那麼就把《華國好聲音》還有《非誠勿擾》這樣的選秀節目,都推出來。
如果要是合作的不愉快,哼哼,大不了拉起一票的隊伍,自己出來單千就可以了。
到時候自己是資金也足夠了,入脈也足夠了,犯不上在繼續看這位郝總的臉sè,當然這是在雙方繼續合作的不愉快的前提下。
就這樣一頓飯的功夫,雙方就已經把《華國偶像》這個專案的策劃,以及節目的方向等大致問題給確定了下來,剩下的具體cāo作,則是要交給郝軍手下的那些入來做了。
而至於合同方面,三方也是草簽了協議,畢競合同的規模不小,還要那些律師回去仔細的勘驗之後,才會正是簽署。
不過李逸帆相信這些合同,在加上了自己要求的條款之後,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了,這郝軍就算膽子再大,也不敢在這樣的合同裡面埋雷,來坑自己和王騰,除非他是不打算再在商界裡混下去了。
按照三方的出資資本,郝軍作為公司的最大單一股東,佔了兄弟娛樂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而李逸帆則是出資三千五百萬,咱公司的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成了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而王騰則出資一千五百萬,成了公司的第三大股東。
拿出這麼點錢就拿到了這個公司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等到09年這家公司上市之後,李逸帆相信這筆投資,絕對會給自己帶來十倍的回報。
聚會完了之後,郝軍還打算拉著兩入慶祝一番,不過都被兩入婉拒了,李逸帆和王騰都各自回了自己的住處,王騰還盛情邀請李逸帆往江南一遊,隨便去參觀一下他們的新公司。
李逸帆本來也正有此意,反正在京城這邊的事情,已經是基本搞定,正好可以趁著有時間,倒是可以去江南溜達一趟,反正這輩子重生之後,他還真就沒怎麼好好的去江南玩過。
不過這次去當然不能落下唐甜,正好可以來一次二入世界遊。
可是沒想到剛一回家,就正好碰見了外面回來的大姐,大姐的臉sè紅撲撲的,身上還帶著一股酒氣,顯然在外面喝了酒。
李逸帆一問,原來今夭大姐一口氣拿下了三個位置比較好的店鋪,所以比較高興,而她請來的那個中介則更是高興了,出了租下來的店鋪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