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夢想,在我讀小學的時候,我是個愛畫畫的小姑娘。談不上夢想,因為我那個時候還不知道夢想是什麼,我只是喜歡畫畫,喜歡色彩。
在我讀初中的時候,我終於知道夢想是什麼了——但是這個時候,我的夢想也變了,變成了當一個歌星。
在那個歡快的初中年代,我偶爾也在宿舍裡高歌,我的mp3裡放著當時的流行歌手的音樂,像張韶涵,ShE,王心凌,許嵩等等等等,其中我最喜歡的歌手就是許嵩。
可以說,是許嵩陪伴和治癒了我很長的青春年華。
我那個時候就在想,如果我也能當歌手就好了。
可是我並沒有付出過努力,也沒有想過如果我真的想當歌手,要去做些什麼努力。
再後來,我又痴迷於看書了,看課外書。
孤僻寡言的我常常獨自抱著課外書,沉浸於書本的世界,我最愛看的是郭敬明,三毛,以及青春雜誌類的書籍,常常被書中的故事所打動。
於是我就在想,如果我也能像他們一樣寫出這麼好的故事就好了。
同樣,指尖夢想也沒有開出花朵。
直到高考過後要填報志願,這個時候的選擇才是決定我去實現什麼夢想的時候。
對於一個普通的高三女生來說,夢想並不是脫離現實的空想。
於是,我結合自己的英語特長,選擇了外貿專業。
我當時在英語專業和外貿專業之間掙扎了一下,最終還是選擇了外貿專業。
因為當時我的腦海裡浮現著自己西裝革履和外國人談生意的場面,我覺得那樣很霸氣。誰能想到如今只是和外國人郵件溝通,根本沒有那麼正式呢!不過四捨五入地,我也還算走在自己設想的道路上。
只是我從此失去了成為一個畫家,一個歌手的資格!
當然了,我現在不會畫畫,也不會唱歌了。
但那畢竟是我最初的夢想,因此,還是有點小遺憾的。
有時候我會幻想,等我以後生了小孩過後,我可不可以和tA重新成長一遍呢?
我們可以一起畫畫,一起唱歌,一起做很多的小事,一起成長。
但是我當然不能為了實現自己曾經的理想而去逼迫tA,只是和tA一起成長,一起歡聲笑語而已。
當然了,現實的殘酷往往比幻想的世界來的實際。
我也害怕遇人不淑,生活不僅不能過得浪漫,而且會一地雞毛。
但我們還是抱著一顆赤誠的心去生活,去感受,去向往。
現在的我,又開始寫起了文字。
也許我的文字會讓有些人覺得不知所云。
更殘酷的是也許我的文字根本就沒有讀者。
但是這是我的興趣愛好,曾經也是我的指尖夢想。
只要我還喜歡文字,我就會繼續去創造文字。
但願指尖的夢想會開出絢麗的花朵。
如果不行,就當做是我在角落裡的低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