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想自己切水果吃,不小心被水果刀割到了。”
龐倩沒有懷疑他的話,她很少會懷疑他的話。從某種程度來說,她信任顧銘夕甚至要超過信任她的父親。
她的手指滑過了他腳踝上的那道疤,知道這就是顧銘夕的生活,完全靠兩隻腳來掌控的人生。
龐倩低著頭,手上用力,一下一下地捏著顧銘夕的小腿,轉動著他的腳踝和腳趾。她突然想,如果當初爬上變壓器的人是自己,失去雙臂的人是自己,現在會是怎樣的狀況。
想到這裡,她抬頭去看他。發現不知什麼時候,顧銘夕已經睡著了,他歪著頭靠坐在沙發上,腦袋抵著靠背,雙腿放鬆地擱在龐倩腿上,閉著眼睛睡得正香。
他右邊的肩膀也抵在靠背上,袖子被壓得折了起來,勾勒出了他剩餘肩膀的形狀。龐倩痴痴地看著他,顧銘夕有著一張英俊的臉龐,有一副健康的體魄,有一顆聰明的頭腦,但是,他永遠都只有這樣一具殘缺的身軀。
什麼叫做永遠?
永遠就是生命裡剩下的每一天,每一小時,每一分每一秒,沒有任何的例外。
顧銘夕的永遠,就是如此。
在這一刻,龐倩心裡突然浮起了一個念頭。
那就是,她想要一直陪著顧銘夕。
關於愛,關於責任,關於婚姻,龐倩還完全沒有概念。而關於“永恆”,於她來說更只是一個浪漫的形容詞。
她甚至搞不懂自己和顧銘夕之間究竟是什麼感情,隱隱約約的,她知道他們對彼此來說,很特別,甚至,是唯一。但如果說這就是愛,龐倩是不願意承認的。
她想,那應該是凌駕於親情、友情、愛情之上的另一種感情。
總之,她想,不管這是什麼感情,她就是想要一直陪著顧銘夕。
下午,火箭班的學生要連著考數學和英語,1點半開始,每科2小時,中間休息半小時,全部考完,已經是傍晚6點了。
顧銘夕不想讓龐倩等那麼久,龐倩說沒關係,她想陪他一起回家。
顧銘夕去了教室考試,龐倩去了最近的新華書店,她挑了一本書,背靠牆壁坐在地上,悠閒地看了起來。
書店的時鐘指向5點半時,龐倩回了學校,她獨自一人走到空曠的操場,爬上場邊的看臺,託著下巴發起了呆。
天氣很熱,她汗流浹背,偶爾吹來的一絲風也帶著夏天的熱氣,龐倩轉頭看不遠處的教學樓,考試結束的鈴聲響了,她一直坐在那裡沒動,直到那個少年揹著書包來到她身邊。
他邁著大大的步子跨到看臺上,跳躍幅度很大,空袖子在身邊不停地飄蕩。
龐倩抹了把臉上的汗,笑著問他:“考得怎樣?”
“還行。”顧銘夕唇邊也帶著笑,他在她身邊坐下,抖落了肩上的書包,問,“你等了好久,熱不熱?”
龐倩搖搖頭:“我去書店看書了,剛回來。”
顧銘夕說:“等一下回去,我請你吃冰淇淋。”
“顧銘夕,你總是把我當成小孩兒。”龐倩有些不服氣地看他,“我下個月就滿17歲了。”
顧銘夕笑得很開,說:“中午在肯德基吵著要買兒童套餐、要玩玩具的人,不知道是誰。”
“討厭!”她啪啪啪地拍打著他的身子,用著很輕很輕的力道,完全就是在撒嬌。
夕陽西下,他們並肩坐在操場邊的看臺上。
龐倩在家過了一個多星期的暑假,幾乎沒有出門,都快被憋壞了,這時候,她就不想回家。她對顧銘夕說:“你陪我在這兒坐一會兒,好麼。”
他點點頭,沒有任何的異議。
有微風吹過他們的臉頰,吹起了他們耳邊的發。西邊的天空被落日染成絢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