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走到客廳,化骨龍就覺得眼睛有些不夠用了。
這傢伙只是最底層的小混混,平日除了充人頭,就是去幫人泊車,二十塊的小旅館倒是經常的鑽,這樣一晚上上千塊的星級酒店,還是第一次進。
初見之下,自然是覺得眼睛都不夠用了。
他有些羨慕的道:“辰哥,這裡這麼豪華,一定很貴吧?“
“還好吧!”
陸辰也不在意,開啟臥室門換上西裝,看了看還在熟睡的柳飄飄,沒去打擾她,只是從口袋裡取了幾張鈔票壓在了她枕頭下。
“對了,你怎麼找到我的?”
“是烈火哥,他說你今晚在這裡泡妞,我就趕緊過來了!”化骨龍伸著脖子往臥室偷看,隱約能夠看到一個曼妙的身形躺在床上,眼睛裡全是羨慕。
陸辰心中一凜。
這是盯著我呢?
不對!不應該呀!
以烈火表現出來的性格,他應該沒有這麼多疑才對,而且也完全沒有理由啊。
“不過我猜可能是四眼光跟烈火哥說的,他在這家酒店當泊車小弟!”化骨龍補充道。
“原來如此!”陸辰點點頭,這麼說是巧合。
不過,這也從側面說明了社團在某些方面的強大之處。
港島現在差不多有五百萬人,將近十分之一都隸屬於各種各樣的社團,真正在街上打打殺殺的其實只有一小撮。
所有社團的打仔加在一塊兒也不足三萬人,剩下的全都是過著普通生活的會員。
名義上是社團的人,也為社團做事,但本質上來說都是普通人。
正是因為普通人才防不勝防,這也是為什麼警方一旦有了緊急任務,都要找社團合作的原因。
沒辦法,他們眼睛太多,又是地頭蛇,真要想找一個人的話,沒有人能逃得掉,除非他能不吃不喝。
陸辰穿戴整齊,走出臥室
“走吧!”
“好啊!”
化骨龍點點頭,跟著陸辰一路出了酒店。
果不其然,這傢伙是腿著過來的。
站在路邊了還一臉傻笑的看著陸辰,顯然是等著他想辦法。
陸辰懶得吐槽,直接伸手攔了一輛車,直奔龍鳳茶樓。
之前跟柳飄飄在尖東吃飯,吃完飯沒走多遠,兩人就拐進了賓館。
所以這裡距離龍鳳茶樓也不算太遠。
五分鐘之後,兩人便抵達了目的地。
只是跟陸辰想的有些不同,此時龍鳳茶樓漆黑一片,大門前的空地上,卻佔了密密麻麻的古惑仔。
一眼掃過去,少說也有兩三百人。
烈火哥坐在一張椅子上,給有些紅腫的臉頰敷著冰袋。
“繞著繞著!”
化骨龍一路陪著笑,在一眾古惑仔內穿行,與陸辰兩人徑直走到了烈火身旁。
“烈火哥,辰哥來了!”
“烈火哥!”陸辰也跟著叫了一聲。
“來了!”
烈火抬頭看過來,神色忽然一愣:“你小子……不錯呀!白天看還沒覺得怎麼樣,沒想到到了晚上這麼靚,以後不如叫靚仔辰算了!”
陸辰連忙擺手:“千萬別!靚仔這外號都快爛大街了,我還是叫自己名字好!”
“隨便你啦!”烈火哥也不在意。
“烈火哥!這麼急著召集人手是要做大事嗎?”陸辰問道。
“這個……也算是吧!”烈火哥一臉牙疼的表情。
旁邊一名小弟過來,低聲道:“烈火哥,人差不多到齊了!”
烈火點點頭,“把貨搬過來!”
小弟領命去了,很快便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