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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事,兩回事情,這個奧秘在什麼地方呢?就是不寫外貌、細節,專門抓它的精氣神。它就讓你感覺到這個就在那兒,就是活的。我今年兩次給老外講《紅樓夢》,一個老外就像我反映這個。說我讀《紅樓夢》,那個人就在這兒,我就想看見,也沒寫他別的,這是怎麼回事?你說我怎麼回答,我跟這個老外為這一個問題要講整個中華文化的精神,我辦得了嗎?那時間也就是這樣的時間。

好,這一點說到這為止,然後我換一個方式。我想引魯迅先生的一些看法。因為講紅學,從19世紀20年代之最初,出現過幾位大家,就是蔡元培、胡適、俞平伯,人人盡知。你看看他們那個眼光,那個實力,那個悟性,遠遠跟不上魯迅。魯迅不是紅學專家,僅僅做了一部《中國小說史略》,裡邊的第二十四篇是專講《紅樓夢》。他的大題是《清代的人情小說》,不是政治小說,不是歷史小說,不是什麼性理小說。很多了,不是革命小說。到清代末期,對《紅樓夢》的解釋已經有十多種了,魯迅說都不是。人情,它是寫人的感情,那個人情,不是人情世故,送紅包。你知道送紅包在老社會里邊,那叫人情,送點人情。真,他這兩個字就抓住了這個精神中心,然後魯迅先生對《紅樓夢》的藝術他沒有多講,但是他提出一個最重要的命題。哪個命題呢?伏,埋伏的伏,他說伏線,就是伏在那裡邊的一個線索,他特別注意這一點。他看到《紅樓夢》裡邊的藝術,一個最大的特點,或者說個性,就是這個伏線。而且他評論敘述,比如說高鶚的後四十回吧,好壞是非是以符不符合原著的伏線為標準的。你看這個重要不重要,太重要了,那麼你們就要說了,什麼叫伏線呢?就是開啟書一開頭處處句句裡邊都有埋伏,裡邊藏著東西。那表面上一層意思,但一細想,它這個是指那邊,伏在那裡,埋伏在那裡。這個手法,貫徹了全書,魯迅先生一眼就看出來了,而且明白指出來。那些我剛舉的那個蔡、胡、俞都不講這個,好像對這個不太敏感,或者說也沒有把它當回事。這個伏線是怎麼回事呢?這就是藝術,這個藝術很特別。你們知道,宣統三年,民國元年,兩次印齊了的最早出現的真正的《紅樓夢》原本。所謂原本就是接近原本,就是由正書局出版的戚蓼生續本。那個戚蓼生作的序裡邊就說了,他已經就感受到,他是乾隆末年的人。

他舉了兩個例子,他說古代有一個人,寫字左手能夠寫草,右手能夠寫楷,同時寫。寫出兩張字來,完全不同。這怎麼回事?我真不知道這應該怎麼叫,這叫精神分裂。那不對,精神分裂是瘋了,它這個五官可以分開用。他又舉一個例子,好像這個人有兩個喉嚨,唱出來。比方說,一個是梅蘭芳,一個是馬連良,同時。哎呀,這個又太奇了。他說,我聽說過,可是我沒見過。但是,我現在在《紅樓夢》這裡見到了,比那個還奇。曹雪芹是一手寫出倆字來,寫出兩張紙來,一喉出兩個聲音。這個對於熟悉《紅樓夢》,《紅樓夢》版本,紅學常識的聽眾不是新鮮事。我為什麼還要重複呢?我們是重新結合我們中華文化藝術的這些大道理,來重新認識一下,加深我們的理解,是為了這個。朋友們,你們又要問了,你剛說一個個性,突然又來一個伏線,你這是幹什麼呀?這不是兩截嗎?不兩截,它那個伏線,貫穿著全書。涉及到它的章法,涉及到它的寫法,涉及到它的藝術的深度、層次,這個是麻煩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