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到一起了,對方後腳也懷了孕,韓守國他爸在他親媽生下他之後,就跟他親媽離了婚,娶了現在的這個,韓守國親媽心灰意冷拋下兒子遠走他鄉。
後媽小三上位,破壞人家家庭,過了這麼多年還抹黑造謠,韓守國奶奶心灰意冷,抹抹淚道:「兒子再不是人,可還是我的親兒子,我這些年給他們家做牛做馬,也換不來一點真心,還……為了家庭穩定看著守國被欺負,我真是錯的太離譜了。我想明白了,以後我帶著守國單過,日子再苦再難也能熬過去,總比讓孩子捱打強。」
如果韓守國能跟著他奶奶,還算是比較好的歸宿,到底是自己的親奶奶,讓人放心一點,不過這件事還得從長計議,其他的不說,兩個人的生計就成了問題。白靈說道:「守國可以先在我這住著,等你們商量好,再接走也不遲。」
居委會走訪了附近的鄰居,掌握了第一手資料,都能證明後媽欺負韓衛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大家平日沒說出來而已。
居委會做思想工作很有經驗,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說的韓守國父母涕淚橫流,是真情還是假意就分不清楚了,總之一直在檢討自己的過錯,他們當然得認錯,不然居委會都要把兩個人告上法院了。法院是什麼地方?只有犯罪的人才會被起訴,如果被起訴,人人在背後戳脊梁骨,丟人都要丟死了。
可就算韓守國後媽悔過,也不敢讓他在那個家庭繼續生活,韓守國奶奶站出來說,她以後要帶韓守國單獨生活,她本來想回鄉下,但是居委會說可以留在縣城,韓守國是城鎮戶口,有商品糧可以領,他奶奶在農村每年也可以分到糧食,勉強夠吃。住的地方也簡單,街道里有空的公房,他們家情況特殊,騰出一間給祖孫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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