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鄒星文很是傷心,不過很快他就發現周子哲喜歡的是趙婉儀。
這讓鄒星文覺得自己還有機會。
為了表現出自己的深情,鄒星文開始充當“護花使者”。
每當左珍珠上完晚課,鄒星文都會默默地送她回去。
由於鄒星文之前已經被拒絕過一次,因此鄒星文每次都是遠遠的跟著,並沒有上去搭過話。
這就對上了之前的所謂變態狂一事。
講道理,這事雖然在鄒星文來看是保護,但在女方眼裡也確實像是變態狂。
在第一起案件發生的時候,鄒星文曾注意到死者的房東和左珍珠的房東為同一人。
為此,鄒星文還告誡過左珍珠,但對方沒當回事。
案發當晚,鄒星文在九點下了課以後,一路送左珍珠回了合租房,之後便獨自離開了。
之後,鄒星文大學畢業,入職了我要發公司,這是一家小型的創業公司,老闆的名字叫曾正澤。
3024年11月10日,鄒星文給老闆送檔案,無意間發現老闆的電腦沒有鎖屏,而且介面上剛好是他和別人的聊天記錄。
一個備註為“義哥”的人發訊息給曾正澤:“我最近很缺錢,給我一百萬,不然我就把之前的事情,包括鄒元正的事情說出去。”
而曾正澤則回覆那人說:“錢我可以給你,但你得再幫我做一次那件事情,時間就定在下個月吧!”
這事原本只是個偶然,但卻牽扯到了鄒元正。
這個鄒元正正是鄒星文十年前失蹤的哥哥。
於是鄒星文又偷偷地翻了下兩人以前的聊天記錄,可惜之前的內容都被刪掉了。
一個月後,曾正澤帶領公司的人出去團建,地點正是第二起案件所在地,並且曾正澤也死在了那裡。
“這起案件居然還牽扯到了十年前的失蹤案?能說下關於你哥的事情嗎?”
聽完鄒星文的講述,趙川頓時感覺一陣頭大,沒想到隨著調查的深入,案子不僅沒變少,反而越來越多了。
“在我的記憶裡,我的哥哥鄒元正是一個無賴,一個賭棍,但對我很好,”鄒星文努力地回憶著,“他的失蹤時間是3014年7月13日,我之所以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那天是我的生日。
一開始,我的父母以為他是出去躲賭債了,這種事情之前也經常發生。
可之後不久,我聽說他是因為還不上賭債,又惹怒了債主,所以被殺害了。
我們雖然也報了失蹤,後來警察也叫我們去認領過屍體,但那些屍體都不是我哥。
由於生不見人,死不見屍,這個事情最後就被定性成了失蹤案。”
“生不見人,死不見屍?...”
趙川思考著這幾個字,陷入了沉思。
由於他目前的身份是A市的刑警,因此也知道A市警察的一些基本處理流程。
一般情況下,A市的警方發現棄屍時,通常會先進行屍檢。
在得到死者的體型特徵以及大致的死亡時間區間後之後,警方會在上報了失蹤案的人員中,尋找符合情況的親屬來認領屍體。
如果不存在對應的認領親屬或者認領失敗,警方就會將屍體列為無名屍體,然後由發現地的警方處理。
因此,如果鄒元正現在還活著,那曾正澤和那人的對話是什麼意思?
如果鄒元正已經死了,那他的屍體是怎麼處理的?
而且,鄒元正的事情和殺人案又有什麼關係?
想到這些問題,趙川感覺自己的cpU都要燒了。
就在這時,趙川的手機鈴聲響起,趙川拿起手機一看,發現是隊長打來的。
“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