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對錯也會截然不同……
在不同的世界觀之中,同樣的事情,也會被人們用不同的方式去解讀……
而對於一個人來說,所謂的正確,所謂的正義,本質上來說,也不過只是他自己一個人所認同的正義而已……
一個人怎麼樣去想,他認知之中的正義就是怎麼樣的,有些時候,或許他所認同的正義,在其他人的眼裡本身就是一種罪惡,但是他自己卻不會有任何的感覺,只會覺得自己的行為理所當然……
就像是窮山村裡的村民,他們就不會因為購買並且弓雖。暴被拐賣的‘婦’‘女’產生任何的負罪感,在他們看起來,自己之所以窮困,都是國家的責任,而因為自己很窮,娶不起媳‘婦’,所以從人販子手裡買下‘婦’‘女’作為媳‘婦’,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對於自己買下的東西,也是理所當然的屬於自己的東西,完全沒有一星半半的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在絕大多數正常人的眼裡,其實已經是罪惡到足以死上十幾次甚至上百次的做法!
說到底,這也就是所謂的觀念上的差別……
任何一個人窮困到了一定的程度,就會很大程度上的漠視法律法規,哪怕是嚴重的犯罪行為,他們也可能會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就像是之前被瘋傳的所謂被拐賣的天使教師事件,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現代社會之中,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拐賣兒童的還好,一部分被拐賣的兒童遇到好人家,不見得會過得太差,但是被拐賣的‘婦’‘女’,日子則多半是不會太好過的……
對於犯罪者來說。失去人生自由,完全在自己掌控之中的異‘性’,可以說是天然的犯罪物件,絕大多數販賣‘婦’‘女’的行為,都伴隨著長時間的非法禁錮和**以及**行為,事實上,單純從這個角度上來說。這種犯罪的惡劣程度就可見一斑了……
事實上,不僅僅是從人販子的角度上來說。即使是那些買家,其實他們的行為也往往伴隨著非常多的嚴重並且惡劣的犯罪……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從人販子手裡購買‘婦’‘女’作為妻子,這樣的行為本身,其實算不上犯罪行為……
如果‘女’‘性’在被販賣的第一時間,就認同了彼此之間的關係,那麼這樣的行為充其量也只能夠算是對於‘女’‘性’被害者的一種解救而已……
但是,絕大多數的被販賣的‘婦’‘女’,在第一時間都是不可能認同這樣莫名其妙的關係的。所以對於絕大多數買入‘婦’‘女’的人來說,他們接下來的絕大多數的和‘婦’‘女’發生關係的行為,其實都是非常惡劣的弓雖。暴行為,甚至同樣也包括非法禁錮……
一個買家如果從人販子的手裡買走小孩子,並且撫養長大,很多時候,只需要承受道德上的譴責。如果他們沒有虧待小孩子的話,警方也不會過多的去追究買家的責任……
然而,一個買家如果從人販子手裡買走‘婦’‘女’,那麼情況就必然是完全不同的,除非這個買家第一時間放走‘婦’‘女’並且報案,否則的話。這個買家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從一個普通人,變成一個地地道道的惡劣犯罪者,涉嫌嚴重的非法禁錮和極度惡劣的弓雖。暴行為……
最可怕的是,很多人即使這樣做了,都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是犯錯了,反而會覺得理所當然。覺得自己‘花’錢了,就應該理所當然的得到一個完全聽命於自己的‘女’人,而不是動不動就哭哭啼啼一心想要逃跑的傢伙,他們也完全沒有意識到,其實如果真正從法律層面上來說,自己的行為其實是已經構成了嚴重的犯罪了……
其實人販子的犯罪行為,之所以讓人們深惡痛絕,最根本的原因是什麼……
古代其實同樣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