螅�崧廴盟�蟪砸瘓�毫階槭�菹嗨坡蝕鐧攪�99。99%!他急忙翻找出剛才的對比資料,發現此組資訊採自羅家海。羅家海被起訴的罪名中包括弓雖。女幹罪,為了確定是犯罪中止還是犯罪既遂,曾提取了羅家海的血液樣本與被害人的蔭。道內容物進行比對。沒想到,在羅家海脫逃後,這組資訊竟發揮了作用。
能夠將這三起案件進行併案偵查是一個大突破。對方木而言,這一方面證實了他此前的思路是正確的,而另一方面,併案偵查也僅僅只是個開始。正如邊平所言,方木擅長從連環殺人案中描繪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變化軌跡,並對其體貌特徵、職業背景等進行畫像,但是眼前這三起案件,並不那麼簡單。
連環殺人案之所以有跡可循,原因在於兇手經常會在案件中留下一些標記。而這些標記通常是一些明顯的行為模式,並且屬於兇手的性格特徵之一。通常狀況下,這種標記行為是兇手在作案時不必實施的,但如果實施,就意味著這一行為要滿足兇手的某種特殊的心理或情感需要。而這三起案件中的標記,太奇怪了。
這三起案件有明顯的共同點:多人作案;使用機動車輛;殺人現場和棄屍現場分屬兩處;現場強烈的儀式感。尤其是最後一點,這是方木堅持這三起案件存在聯絡的重要依據。然而這三起案件表達出的情緒卻截然不同。迷宮殺人案的儀式象徵著“復仇”,福士瑪超市殺人案的儀式象徵著“證明”,而市第11中學殺人案的儀式象徵著“挽回”。這麼複雜的情緒不可能同時出現在一個人身上。結合多人作案的情況,方木產生了一個大膽的設想:這三起案件,很可能是由彼此聯絡的三個人分別乾的。
“你的意思是……”邊平皺著眉頭,“……互助殺人組織?”
“我覺得有這種可能。”
“那他們為什麼糾結在一起,目標是什麼?”
“這個我也想不通。”方木坐在邊平對面,“所以請師兄來幫幫忙。”
從現有的證據材料來看,三起案件的被害人顯然不是兇手隨意挑選的,都與兇手存在著某種聯絡。這樣就會形成一個奇異的組合:蔣沛堯——譚紀;申寶強——羅家海;馬春培——姜德先。
“所以,我們不妨反其道而行之,查查蔣沛堯、申寶強、馬春培之間有沒有什麼內在聯絡,如果有線索的話,譚紀、羅家海和姜德先之間的關係也就清楚了。”
方木覺得邊平的建議很有道理,但是他也提出了不同的意見。他覺得申寶強和羅家海之間並不是對應關係。如果羅家海要殺人的話,被害人肯定是當年殘害沈湘的人。而從福士瑪超市殺人案的現場來看,完全不像是因為遭遇性侵害而報復殺人的樣子,此外,沈湘曾自述的案情中,也沒有提及與玩具熊有關的情節。不過,這也引出另一個結論:如果羅家海僅僅是參與的話,說明與申寶強對應的兇手另有其人,這個互助殺人組織可能包括四人,甚至更多!
“也有這個可能。”邊平想了想,“你還記得福士瑪超市提供的錄影資料麼,那塊幕布下至少有四個人。”
更嚴峻的事實擺在眼前:既然可能有多人參與這個組織,那麼命案可能再次發生。
專案組開始著手調查三個被害人之間是否有交叉關係。同時,鑑於犯罪嫌疑人可能已經對警方的行動有所警覺,所以決定暫時不對他們展開直接調查,仍然保持秘密偵查狀態。方木的任務是繼續研究三起案件的有關證據材料,力求尋得蛛絲馬跡。在他的辦公桌的隔斷上貼滿了照片和影印件,其中,處於最醒目位置的,是羅家海的照片。
羅家海是將三起案件串聯起來的關鍵人物,而在他身上,仍然有很多線索值得挖掘。
其一,種種跡象顯示,羅家海依然潛伏在本市。C市警方對他的圍捕已經不像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