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郎親切話別。他良好的體型於我似乎並不陌生。那女郎顯然是個美國人,而他英國人的特徵也十分明顯。如果不注意這點,單從他娓娓而談的神態判斷,我定會把他們當成一對父女。我熱切地想聽到他說話的內容,十分確定他此時正提供著最寶貴的建議;而他又是那般溫柔地凝視著他的傾聽者,真是活脫脫的一個美男子。末了,他又叮嚀幾句,更是魅力攝人了,連站在那麼遠之外的我都能感受到。而這魅力,就好比他的身材,隱隱約約為我所熟悉。但是,我在哪見到過呢?
我猛地想起來了。他是休伯特·勒·羅斯。可是,比起最後一次見面,他發生了多大的改變呀!那都是七八年前在濱河路的事了。當時他正失業(失業對他而言再正常不過了),來找我借半克朗。他是如此魅力非凡,借他點兒東西都能讓人受寵若驚。但憑著那樣的魅力,他竟一直沒在倫敦舞臺紅起來,其中道理我是猜不透的。他滴酒不沾,是一個優秀的演員。可他也遊走到外地了,像其他許許多多休伯特·勒·羅斯一樣(當然,我在這所寫下的並非他的真名)。於是我也就像別人一樣,沒過多少時日就把他遺忘了。
時光流逝,在奧斯頓的站臺上再度見到他,真有些陌生感,尤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