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怎麼回事?」
鬱林根本不敢看她,額頭上都冒出了冷汗:「老闆娘……您別為難我……」
然而江輕輕態度強硬:「你告訴我出什麼事了,我保證不讓程昱為難你。」
「……」
這個保證其實是有分量的,鬱林覺得老闆肯定會聽老闆孃的話。
他再三猶豫,終於坦白:「boss當眾毆打江總的事,有影片和傷情報告為證,他一會兒要去一趟警局。」
江輕輕心裡咯噔一聲,忙緊著問:「江輕鴻傷勢怎麼樣?後果嚴重嗎?」
鬱林默了默,也沒隱瞞:「根據傷情報告,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意思是會被判刑是嗎……」江輕輕聲音隱隱發顫。
鬱林小聲安慰:「不一定的。程總和江總某種程度上算是親屬關係,這種關係下的打架鬥毆,警方一般會建議私下和解。就算真要到訴諸法庭的地步,也不是一定會被判刑……」
法律作為入罪的標準,道德作為出罪的依據。
比如張三強奸了李四的老婆,李四事後將張三暴揍一頓。
這在法律上,不符合正當防衛,但完全按照故意傷害罪來判刑也不合適。
於是就有了律師辯護的空間。
但是,辯護歸辯護,最後的結果是不一定的。
而且,程昱堂堂一總裁,沾上這樣的官司,顯然不是什麼好事。
這件事,最好的解決方案,是雙方私了。
然而,江輕輕哪裡還看不出來,所謂的私了,條件肯定是要她去給江輕鴻捐骨髓!
狠狠地咬了咬牙,江輕輕轉身重回醫院。
她沒去找程昱,而是直直地去了江輕鴻的病房,保鏢依舊沒有攔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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