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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淺刺而疾出也。終始篇曰。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齊。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齊。是以少長大小肥瘦。以心撩之。量其淺深疾徐。所以法天時之常也。灸法亦然。

若灸而過此法。命曰惡火。則骨為之枯。脈為之澀。刺而過此法。則脫氣矣。

黃帝曰。夫經脈之大小。血之多少。膚之濃薄。肉之堅脆。及 之大小。可為度量乎。岐伯答曰。其不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不甚脫肉。而血氣不衰也。若夫度之人。消瘦而形肉脫者。惡可以度量刺乎。審切循捫按。視其寒溫盛衰而調之。是謂因適而為之真也。

尚御公曰。適、從也。真、正也。夫天闕西北。地陷東南。至高之地。冬氣常在。至下之地。秋氣常在。而人亦應之。是以五方之民。有疏理致理。肥脂瘦消之不同。故可為度量者。取其中度也。

中度者。即瘦而不甚脫肉。雖弱而血氣不衰。是謂適其中而為度之正也。莫雲從曰。上節法天之常。

此因地之理。以適人之濃薄堅脆。所以人與天地參也。

卷二

經筋第十三

屬性: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趾。上結於踝。邪上結於膝。其下循足外側。結於踵。上循跟結於 。

其別者結於 外。上 中。內廉。與 中並上結於臀上挾脊上項。其支者。別入結於舌本。其直者。

結於枕骨。上頭下顏結於鼻。其支者。為目上輸。下結於 。其支者。從腋後外廉結於肩 。其支者入下。上出缺盆。上結於完骨。其支者。出缺盆。邪上出於 。其病小趾支跟腫痛。骨攣脊反折頸筋急。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仲春痺也。(邪斜同臀音屯 音仇 音偶網當作綱輸與 俞通用)

此篇論手足之筋。亦如經脈之起於指井。而經絡於形身之上下。以應天之四時六氣。十二辰。

十二月。蓋亦秉三陰三陽之氣所生也。足太陽之筋。起於足小趾之至陰穴間。循踝膝 。以上臀至項。結於腦後枕骨而上頭。至前復下於顏。結於鼻而為目上之綱維。此皆循脈而上經於頭。其支者。

亦如經脈之支別。從經筋而旁絡也。故其病為小趾腫痛。 攣。脊反折。項筋急。經筋之為病也。

肩不舉。腋支缺盆中紐痛。不可左右搖。支筋之為病也。燔針燒針也。劫刺者。如劫奪之勢。刺之即去。無迎隨出入之法。知者。血氣和而知其伸舒也。以痛為輸者。隨其痛處而即為所取之俞穴也。

夫在外者。面板為陽。筋骨為陰。病在陰者名曰痺。痺者。血氣留閉而為痛也。卯者二月。主左右之太陽。故為仲春之痺。蓋手足陰陽之筋。應天之四時。歲之十二月。故其為病。亦應時而生。非由外感也。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趾次趾。上結外踝。上循脛外廉。結於膝外廉。其支者。別起外輔骨上走髀。

前者結於伏兔之上。後者結於尻。其直者上乘 季脅。上走脅前廉。繫於膺乳。結於缺盆。直者上出腋。貫缺盆出太陽之前。循耳後。上額角。交巔上。下走頷。上結於 。支者結於目 為外維。其病小趾次趾支轉筋。引膝外轉筋。膝不可屈伸。 筋急。前引髀。後引尻。即上乘 季脅痛。上引缺盆膺乳。頸維筋急。從左之右。右目不開。上過右角。並蹺脈而行左絡於右。故傷左角。右足不用。命曰維筋相交。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輸。名曰孟春痺也。

足少陽之筋。起於小趾次趾相交之竅陰井穴。而上循於頭目。皆並脈而經於骨也。維筋者。陽維之筋也。陽維之脈。與足少陽之脈。會於肩井。風池。腦空。目窗。承泣。陽白。於目之上下。故從左之右。則右目不開。蓋春陽之氣。從左而右。維、筋左右之交維也。左絡於右故傷左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