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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8章 財產公示法(2)

全國上演各種各樣的故事,每個人都在自我反思,自己做的事情會不會被曝光。 李軍是一個小縣城的官員,他在這個職位上已經工作了二十年,一直默默無聞。他的生活簡單而樸素,每天準時上下班,很少有社交活動。他的妻子是一名小學老師,他們有一個兒子,正在上高中。 一天,李軍下班回家,看到兒子在客廳裡看電視。他問兒子:“你今天怎麼沒去上學?”兒子說:“今天是週末,學校放假。”李軍哦了一聲,坐到沙發上。兒子繼續看電視,李軍無聊地翻著報紙。突然,他看到了一條新聞,標題是:“財產公示法即將實施,所有公職人員的財產將公開透明。”李軍心裡一驚,他知道這個財產公示法是什麼,他也知道這個法對他意味著什麼。他趕緊把報紙收起來,對兒子說:“別看電視了,快去寫作業。”兒子不情願地關掉電視,回到自己的房間。 李軍坐在沙發上,陷入了沉思。他知道這個財產公示法是為了防止公職人員貪汙腐敗,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的財產有些不清楚,如果被公開,他可能會面臨很多麻煩。他想起了自己十年前收到的那筆錢,那是他的上司給他的一筆賄賂,讓他在一次工程專案中幫忙疏通關係。那筆錢讓他買了一套新房子,給兒子交了學費,還改善了家裡的生活。他一直覺得那是一筆意外之財,不屬於他的收入,所以他沒有把它列入自己的財產申報中。他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包括他的妻子和兒子。 李軍想著想著,心裡越來越害怕。他不知道該怎麼辦,如果他現在把那筆錢交出來,他可能會失去工作,甚至坐牢。如果他不把那筆錢交出來,他可能會被查出來,同樣會失去工作,甚至坐牢。他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境地,無論怎麼做都是錯的。 就在這時,李軍的手機響了。他一看,是他的上司打來的。他猶豫了一下,還是接了起來。上司在電話裡說:“李軍啊,你看到今天的報紙了嗎?”李軍說:“看到了。”上司說:“你怎麼想的?”李軍說:“我還能怎麼想?我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事啊。”上司說:“你別這麼說,我們都是為了工作嘛。你知道嗎,財產公示法還有一個附加條款,如果公職人員能夠主動坦白自己的違法收入,並上交國家,就可以從輕處罰,甚至免於處罰。”李軍說:“真的嗎?”上司說:“當然是真的,我怎麼會騙你呢?我是看在我們多年的交情上,才給你透露這個訊息的。你要抓住這個機會啊,不要錯過了。”李軍說:“可是……可是我不知道該怎麼做啊。”上司說:“你不用擔心,我會幫你的。你只要把你收到的那筆錢交給我,我會幫你處理好一切的。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吃虧的,我會給你一筆補償的。”李軍說:“那……那好吧。謝謝你,謝謝你。”上司說:“不用謝,我們是朋友嘛。你明天把錢帶來給我吧,我在辦公室等你。”李軍說:“好的,好的。” 掛了電話,李軍鬆了一口氣。他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雖然這個辦法有些冒險,但是總比沒有辦法好。他決定明天就去上司的辦公室,把那筆錢交給他,然後等待上司的安排。有始有終。喜歡十級文明()十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