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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部分

也做了一個半月了,辯論賽結束之後沒那麼多犀利的話題可以引戰,吸粉效果漸漸頹勢,他如今的部落格粉絲數也就穩定在了3萬多人外校的同學已經佔了八成以上,而且受眾也已經不限於大學城的師生。

主要是11月份的時候,新浪部落格官方提供了一批嚴肅部落格的推介,各大有合作入駐的知名高校都有被推薦的名額。金陵師大這邊,新傳院的領導和戴臺長合計了一下,分給了馮見雄一個名額,讓他上了一次新浪部落格的首頁,結果幾天就漲了1萬粉。

這機會能輪到馮見雄頭上,也得幸虧05年的部落格才第一年起步,其宣傳效果還沒被各大鑽營傳統媒體的老教授們看上眼,新傳院很多德高望重的教授連開都沒開,自然不會來爭。

……

這天是12月12,一個星期一。

剛剛過完週末的馮見雄,第一天回來上課,就被民法課的邱老師喊住了:“小馮,一會兒課間來一下我辦公室。”

馮見雄不疑有他,按時去了。

辦公室裡當時並無外人,邱雪把門關上,從辦公桌抽屜裡拿出一個牛皮紙的檔案袋,解開纏繞在上面的繩子,推到馮見雄面前。

“這事兒說來還要謝謝你我借鑑你的素材,寫的那篇‘物權絕對權、債權相對權的司法實踐應用’的論文,被《法學研究》用了。”

邱雪面帶笑意地表達了自己的感謝,順帶著解釋了兩句,“不過,我也給你掛了第二作者。稿費和獎金,該是你的也不會少。以後如果有更好的課題,多拿來跟我參詳。”

馮見雄一愣,轉念算了下日子,當初他給邱雪提供素材的那幾篇論文,都是10月份投的,如今才兩個多月,能出結果已經算是快的了。

《法學研究》是圈子裡著名的多核心期刊,屬於那種積累三篇鐵定可以提前評副教授職稱的硬貨。

而如果不怕熬資歷的話,哪怕一個講師一輩子只有一兩篇《法學研究》上的文章,也是能評副教授的,只是不能破格縮短年限。

對於圈外人,或許不怎麼會看一本學術期刊的含金量。但這裡面好歹有一個基本同行的邏輯:一本期刊如果前字尾越少,書名越短,那就一般越牛逼。

正如《自然》和《科學》,都只有一個單詞的書名,所以最牛逼。

正如在史學界,凡是《xx國xx簡史》的,那一般都是考據癖的微末之作。如果標題簡潔到《漢書》、《明史》,那就至少是代表一朝一代的最權威著作。

如果進一步簡化到只有一個《史》字,連朝代都不帶,那就妥妥的是史家之絕唱了中外兩界,只有司馬遷的《史》和希羅多德的《history》可以單字成史。

《法學研究》只有四個字,在法學類核心期刊裡已經屬於簡化到不能再簡了。人家是中國…社科院辦的,圈子裡也只有司法部辦的《中國法學》可以與之並論。

其他同為雙詞書名的《法商研究》、《政法論壇》、《法學評論》,前身都不過時國政、西政、華政、武大之流的學報,檔次略低半格。

不過,馮見雄顯然不會被這些好訊息衝昏頭腦,他冷靜地給邱雪潑了點冷水:

“謝謝邱老師的賞識,不過我覺得,這樣的機會不會多的法學的研究,更多是因人成事,順勢而為才能出成果。這次的文章之所以能這麼快被用,和上面的學界骨幹試圖推動《物權法》立法程序是有很大關係的。而您這篇文章恰巧投其所好了。

但是,作為一個民法學研究學者,《物權法》立法這樣的契機,十年能遇到一次就不錯了。恕我直言,等明年形勢明朗之後,誰寫還不是寫?到時候願意寫、也知道怎麼寫、而且職稱、頭銜還比您高得多的教授們,都如過江之鯽,咱就沒機會了。”

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