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的好好的,為什麼要辭職?”陳立根本懶得看辭職報告,起身拆出一支菸,遞給陸明華:“我正打算升你的職。”
“謝謝立叔。”
陸明華接過香菸,昂然道:“皇家警察的狗皮,我穿的不舒服。”
“嗯?”
陳立眼神驚詫,替他點上煙:“出來混口飯吃而已,幹嘛這樣心高氣傲,一句話看不起全港警隊的人。”
“如果沒人當警察,我願意來當警察,如果當警察只是為了混飯吃,我不想。”陸明華道:“當初考進警隊,是希望為社會治安出力,改變市面上三等華人,一等鬼佬,黑白勾結,官商勾兌的現狀,可惜立叔,我做不到。”
“以往,警隊掛著港島警隊的牌子,我還能安慰自己是在為城市努力,現在,警務處掛著皇家警隊的牌照,時時刻刻都在提醒我,我是一個被統治的三等人!”
“在以給殖民者做狗為榮求生!”
陳立慈眉善目的笑笑,點頭讚許道:“有骨氣!”
陸明華在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放在桌面上:“立叔,這是三年中收到手的規費,三萬兩千塊。唔好意思,辜負你的期盼,感謝這幾年對我的照顧。”
“華仔記在心頭。”
陳立探探菸灰,手指在信封上敲了兩下,嘆息道:“要實現理想,來警隊錯了,畢竟連我一個反貪警司都月月分錢,查的案子也都是政治鬥爭,打擊報復。”
“可離開警隊你吃什麼?”
“很難有一份工賺這麼多,而且有槍,誰都不敢欺負伱。”警隊當差除了金錢待遇,隱性福利也是少不了,光是配一把槍走在街上,地位就大不相同。
“我想幹律師。”
陸明華道:“用法律為武器,改變這個世界!”
陳立品著香菸,一口接一口,眼睛盯著陸明華:“不怕死?”
“呵呵。”
陸明華輕輕一笑,聽出陳立話語中的意思,解釋道:“立叔,我哪敢跟警隊碰,又不是沒在警隊待過。只不過,我想借助律師的身份從政,對華人而言,律師最快速能積累聲望,名氣的職業。”
“若有機會打幾樁大案子,再考進三司做政務員,我想一樣能有機會改變港島!”
陳立眼睛微眯,似有精芒,開始尊重陸明華的想法。
“好。”
陳立拿起桌面的信封,收進抽屜,出聲道:“錢我收下了,讓你毫無後顧之憂,不過,這張銀票拿好,算我支援年輕人的理想。只要你別忘記,你是從警隊走出來的。”
陸明華不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如果他忍受不了世界有一點黑暗,就不可能在警隊呆上三年,但陸明華顯然是一個聰明,敢為,富有野心的年輕人,許是覺得被冠以皇家頭銜的警隊,將在政治上不會有太大發展空間,乾脆換一個賽道,不僅念頭通達,還更有前景。
當然,幹律師更難,一開始賺的還沒當差多。
陸明華不做猶豫,上前接過銀票,立正敬禮:“thank you, sir!”
“收拾一下東西。”
“下班吧。”
陳立揮了揮手,在陸明華轉身離開後,悄聲罵了句:“臭小子!”
“又t是一個野心家。”
十年前,他在警隊就碰到過這種人,再碰見一次也不奇怪。不過陸明華的條件要比十年前的靚仔好太多,或許真有機會在政壇闖出一條路,可年輕人不懂有槍多重要!
“路是自己選的,就靠自己走吧。”他在檔案上籤一個名,再要交給人事處批准,在放港筆時看見一疊名片,裡面就是潮汕大律師羅文錦的聯絡方式。
陳立一瞬間有所意動,可最後搖了搖頭:“錦上添花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