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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是何方神聖。

我們知道,一款木馬既然被他人種下,那他一定要將資料傳至終端,也就是將偷取到的資訊,傳回到放木馬的人手裡。要不然,這款木馬就失去了盜取資訊的意義。陳佳一現在所要做的,便是找到那個服務終端。不過,這個服務終端也有可能只是一臺肉機。高明的駭客,肯定不會傻到將接收地址,設為自己的真實IP。

“果然如此。”

陳佳一沿著木馬當中所暴露出的IP地址,一直順路摸過去,證明了剛才自己的猜想不錯,接收終端只是入侵者的一臺肉機。不過不要緊,這臺肉機與入侵者還是有一定的聯絡。只要破解了這臺肉機,再次順藤摸瓜,便能直搗黃龍,最終將入侵者的真實IP,給找出來。

“是個硬角色。”

入侵者技術非常過硬,抓取的肉取也不是普通肉機,而是那種伺服器之類。而且,這些伺服器用的作業系統並不是微軟的WINDOWS,三臺肉機中,有兩臺,使用的作業系統是為Unix。這款以巨型機為主的作業系統,無疑在BUG上比微軟的WINDOW低了許多。不過,無論是什麼系統,他都有BUG,沒有哪一款軟體或是系統,可以做到完美無缺,沒有一點漏洞。有著後世一大堆網路資訊的陳佳一,只是隨便一搜,一大堆關於Unix的BUG,便已全部找了出來。

“OK,全部搞定。”

終於破開了最後一臺肉機,入侵者的真實IP地址,也暴露在了陳佳一的眼皮底下。

“你好,我是ABC。”

陳佳一笑了笑,很友善的給對方發了一條資訊。

正文 第五十九章:駭客JACK

我叫Jack,與泰坦尼克號中的Jack沒有多少的關係。我只是一名計算機愛好者,嚴格的說,我是一名駭客。

與大都數駭客組織不一樣,我只有一個人。

因為,在駭客的世界裡,我不願相信任何一人。在絕對的代價面前,任何一個你的朋友,都有可能成為出賣你的對像。所以,我從踏進駭客圈之後,我一直很小心,很小心,從不暴露身份,也不結識朋友。我在網際網路中,只有一個代號,名字叫做——Death。

是的,死神,我就是被全世界駭客所稱的那個死神。

也許是我比別人聰明,或者是別人本就太笨。我最大的愛好,就是操作著手中的電腦,逍遙於全世界的網路之中。不管是政府的五角大樓,還是白宮大廈,更或是西歐特別組織。只要網路能通達的地方,都有我的腳印。不過,他們永遠也不會知道我曾經來過。

我就像一個高高在上的天神,俯視著這天地之間。我不需要別人理解,因為這一份榮耀,別人絕對是無法體會到的。偶爾,我會遊走於世界各地。用著我那獨一無二的駭客技術,進行著不同的駭客入侵。

這只是我的一個愛好,我還是尊重駭客守則裡的一條,一般情況下,我不會破壞任何一人的電腦資料。哪怕是竅取之後,我也會全部銷燬。只是,對於駭客入侵,我卻痴迷其中。我日日夜夜奔走於整個網際網路,為的就是完成一次又一次的入侵。

我不知道每一次的入侵到底是為了什麼,到了現在,好像入侵便成了我的本能。就像餓了需要吃飯一樣,閒住的時候,我只想到入侵。那種入侵之後,破解一道一道系統,解開一道一道難題,其中的爽快感,簡直讓我興奮。

也許,我就是沉迷於這種興奮之中。

前一段時間,我得知遙遠的東方,出現了一位厲害的駭客。對於那神秘的國度,雖然現在落後於別的國家,不管是教育,科技,還是網際網路,中國都是相對落後的多。不過,我卻從來沒有小看過這個國家。

因為我有如今這翻成就,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