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吞併了波斯之後按雙方的協議波斯成為了帝國西邊的一個近似於聯邦的國家。
這些年來帝國對大的外國和力量的征服喜歡搞“聯邦”制這是皇帝一個創造性的明。
中原王朝歷朝歷代對外國外族的控制對策主要有朝貢制度、羈制度、藩屬制度等。
朝貢制度僅屬於泛泛之交對方承認我們是老大。遣使來送點禮物我們送回點禮物(往往我們送得多)而已除此之外我們對他們沒多大地影響。
羈制度則更進了一層對方承認我們是老大接收我們的冊封我們封他們為官例如唐朝時渤海被封為“忽汗州大都督”、疏勒被封為“疏勒都督”。南朝宋順帝就曾封百濟國王為“鎮東大將軍”封日本為“安東大將軍”。我們再給點好處什麼的利用外族中舊有的貴族進行統治經濟上讓原來的生產方式維持下去滿足於徵收貢納。他們就幫我們守邊打仗我們對他們的社會影響有一定影響可不是絕對影響。
藩屬制度與中央的關係相當密切藩屬國的君主必須要得到宗主國的冊封。藩屬國地君主對該地區的統治權來源於中國皇帝。
藩屬國在外交或軍事上遇到困難宗主國有權代為出兵。如萬曆朝鮮戰爭、古代越南內戰時天朝都出過兵。朝鮮、越南、緬甸淪為殖民地時都是外國同清政府籤的條約。藩屬國本國無權決定自己的歸屬。
這幾點涉及到主權、外交權和軍事權四大權宗主國就佔其三(另外一個是立法權)。
而聯邦制則更進一層中央將立法權也拿過來了。
聯邦制針對於一些比較達文明地國家(社會)不想徹底放棄掉自己的傳統。但打又打不過強大的帝國。他們為了避免亡國亡種。而帝國為了避免重大的傷亡為了得到更多地力量。不想陷入無限的人民戰爭中也不想把那兒的人完全殺光而雙方作出的妥協。
帝國式地“聯邦”規定如下:
各聯邦均承認中華帝國為一切聯邦國之中央政府皇帝是各聯邦國家的最高領袖任何人都必須向他效忠聯邦裡的民眾全部是皇帝地子民這也是聯邦存在地前提。
中央政府其地位高於組成單位一切重大權力均屬於中央政府中央公佈之法律為帝國地最高法律各聯邦組成國能有自己的法律但不得與中央法律相牴觸。
目前有波斯、日耳曼與阿三大6實行聯邦制而羅馬帝國則是皇帝直接管轄。
大臣們對於皇帝地政策頗有微詞認為皇帝這樣做會導致日後分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皇帝卻認為小小几個地區能夠翻得了天?
它們的地區是限制死的原本有多大以後就多大而華族的統治區則不斷擴大諸君我們已經佔有了大半個亞洲將來的大洋洲、南北美洲也是華族的非洲也將插足全球都將是我們的還會怕那小小的幾個地區?
日後地球上的6地之外還將進軍上天下海天空與海洋同樣也是我們偉大華族的!
更何況朕的帝國是千年帝國!朕在一日誰也別想反!
千年之後若還不能融合朕自請下臺!
諸臣齊稱善心忖皇帝的胸襟寬廣無邊胸中裝的不止是東方而是整個世界和宇宙!
實行了聯邦制華族到波斯有相當多人他們帶了技術與資金更主要是華族的勤勞!波斯的農業、道路、港口先得到了大量的投資在華族的帶動下整個波斯都在忙忙碌碌人口都忙於生產建設改善生活二年來農業增長了五成小麥、大麥、稻米的收穫都是歷年來最高的牲畜的存欄數大增僅僅用了一年時間就完成了農業自給成功。
各主要城市的公路都平整過各處的港口擴充套件和清淤城市得到了許多的固定投資道路美化起建民居的新房子建造商業步行街和市政廣場、公園、水廠、汙水處理中心城市到處可見腳手架城市在變樣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