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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4頁

事情不是這麼辦的?

彩禮就是個意思,提前都說了,彩禮會存起來,給孩子帶過去。尹家不留這個錢。

但顯然,楊家那邊的長輩,怕尹家有兩個兒媳婦要娶,不給陪嫁把這錢給挪用了,於是,長了心眼了。

其實,按照程式,這得是彩禮先給了,等到領了結婚證,孩子要改口的時候,兩邊父母都給點。不拘是多少,一千兩千是個意思,一萬兩萬也沒便宜外人。等到新人進門,跪了祖先,男方再象徵的給個紅封,一千不嫌棄多,一百不嫌棄少。不叫新人走空就完。這些事原本也沒個具體的規矩,圖個熱鬧吉利就完事。

媒人正跟尹寶山解釋呢「……楊家那兩口子就是個四六不懂的,楊林那孩子還不錯,說了,這錢他應承,打借條都行。」

意思是,絕對不是楊林的本意。

但娶媳婦聽過打借條的嗎?

這邊尹寶山這口氣壓下去了,這麼多人呢,不想丟這個人了,想想要不算了吧,別計較了。

誰知道尹家本家的一個嬸子氣沖沖的跑過來,「你們說楊家那婆娘是不是東西!這會子嚷著連『沾親的棉花』等會子也不叫咱家尹麗帶回來了……說是早就是她們家的人了,肚子裡都有娃兒了,壓根就不值錢了……要什麼錢……」

誰都知道這是挑事呢,可這話說出來你說氣不氣。

尹麗臉都白了,從屋裡出去,將楊家送來的那兩身在鎮上隨便買的衣裳給扔了出來,「不值錢就別要!我還就不嫁了!看誰家的閨女值錢叫他們娶誰家的閨女去!反正,我就是不嫁!這婚不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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