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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浦江之鄉大舞臺演出滬劇《刺馬案》

清末施行裁勇改兵制度以後,幾萬湘軍士卒被裁撤,其中不乏將領。

這些人並不回鄉務農,而是到處遊蕩擄掠。

有些人參加了哥老會,有些人本來就是哥老會成員。

湘軍裁撤擴大了黑勢力,散兵遊勇又與黑勢力結合,成為社會的一大公害。

馬新貽在懲治散兵遊勇時非常嚴厲,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稱的袁保慶為營務處總管,抓到為害百姓、有非法行為的散兵遊勇即就地正法。

散兵遊勇和黑勢力對他恨之入骨。

那個曾給孫衣言透過口風的顏士璋頗有心計,他寫了一本《南行日記》,記述了赴寧的全部過程。

據他的曾孫顏牧皋說,日記中寫道:“刺馬案與湘軍有關。”

“刺馬案背後有大人物主使。”

張汶祥刺殺馬新貽,在警衛森嚴的督署重地一撲而中。

馬新貽被刺後,立即有“刺馬案”戲文上演,而且正值鄉試,安徽學政殷兆鏞出試題,竟然寓其譏諷,喬松年也來湊熱鬧,寫了一首歪詩作證,湘軍將領給張汶祥立碑等等。

所有這一切都說明刺馬案是一件有計劃、有組織的政治謀殺事件。從案件的實施,到輿論的有力配合,以及對審案的精心策劃和對結案的精明設計,都說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背景資料:

馬新貽,字谷山,號燕門,別號鐵舫,回族,山東菏澤東北五十里馬海村人。

生於1821年(清道光元年),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進士。

先任安徽建平(郎溪)縣知縣,再任合肥縣知縣,廬州府知府,升任安徽按察使(俗稱臬臺),再升安徽布政使(俗稱藩臺),後升浙江巡撫(俗稱撫臺),成為一省行政長官。

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閩浙總督(俗稱制臺、制軍),成為節制浙江、福建兩省軍政的方面大員。

同治七年(1868年),改任兩江總督,節制安徽、江蘇、江西三省軍政事務,併兼辦理通商事務大臣(虛銜),官居一品。

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在督府側門被張汶祥以利刃刺入右肋,次日殞命。

湘軍,是清朝著名的地方軍閥武裝,清咸豐三年(1853年),曾國藩以吏部侍郎的頭銜回湘辦團練,用“營官自招”方式組建一萬七千人的地方武裝,能征慣戰。

與太平天國軍隊惡戰多年,轉戰數省,擴充至十餘萬人,於同治三年(1864年)在曾國藩之弟曾國荃率領下攻破太平天國的天京(今南京),為清廷立下汗馬功勞。

成為清末一支舉足輕重的軍事政治力量。

曾國藩以軍功連升高官,後任直隸總督、兩江總督,節制浙、贛、蘇、皖四省軍務,官居一品,並封侯爵。

曾國藩久在江南,蘇、皖、贛各省大小官員均為曾的部下、門生、故舊,湘軍駐防三省各地,而這三省的賦稅收入佔了清廷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這樣一股龐大的地方勢力,已成尾大不掉之勢,清皇室已對此頗為忌憚。

太平天國在南方縱橫十餘年,積累了大量的金銀財寶,大部分囤積在天京。

湘軍攻破天京,這些金銀財寶被湘軍搶掠一空,自曾國荃以下,人人發了大財,回鄉買田宅,置產業,國人側目。

清政府令時任兩江總督的曾國藩查報太平天國留下的金銀財寶,曾國藩上奏說,破天京時,天王府一場大火燒得片瓦無存,沒有留下什麼財寶。

對此清廷心存疑慮,很想查清,又不敢得罪湘軍集團,處於兩難境地。

疑案迷霧:

同治六年(1867年)12月8日,內閣奉上諭:“閩浙總督箸馬新貽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