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手握日月摘星辰,世間無我這般人。
山腳下,望巔峰。
經過兩個月的長途跋涉,雨晨終於到達了目的地。
他仰望著面前的中指山,險峻的山體深入天穹一眼看不到盡頭,中指山是青青草原上最高的山,遠在想鄉的時候都能看到。
很多時候,中指山甚至比懸掛在高空上的皓月還高,直聳入群星之間。
旁邊的太行、王屋二山也很高,但跟中指山比起來還是相形見絀。
中指山的高是真的可以用“上有六龍回日之高標,下有衝波逆折之回川”來形容了。
雨晨在空氣清新的山腳下找了一塊大青石,弄乾淨後才坐了上去,他翻出背後的揹包,從裡面拿出了早已準備好的乾糧飽餐一頓。
上山可不輕鬆,他需要先在山腳下休整一番,將體力、精力都恢復到全盛狀態再登山,不然容易出事。
中指山是一個纖長的圓錐形,山體與地面接觸的部分非常龐大,遠看像上元佳節裡家家戶戶門口豎著的塔火,只不過點亮塔頂的不是炭火,而是璀璨的星辰。
雨晨沿著山體往上走,道路寬闊平坦,儘管有坡度,但走著並不是很費勁,皎潔的月光下,能看清路邊的葦葉足有一人高,四周靜悄悄的,給予人一種無聲的壓迫感。
一路上,雨晨計算著時間,還有五天,月亮就會移動到山頂,只有藉助那彎彎的月牙,他才能達成此行的目的——摘星。
琉璃現在在幹什麼呢?雨晨一邊注意周圍的環境,一邊穩步登山,心緒飄飛到萬里之外。
雨晨粗略的換算了一下時間,大概是在睡覺吧。距離那次不歡而散,已經過去了五個月的時間,但在琉璃的世界裡,不過五天而已。
這是唯一一次,距離帶來了好處,讓他有足夠的時間去彌補。
雨晨對自己的腳力一向很有信心,這一次也不例外。只不過一天半的時間,他就爬到了中指山的第一圈層。
第一圈層,螢火之森。
中指山一共有五個圈層,從遠處可以看到五個圈層圍繞著頎長的山體。第一圈層是瑩瑩的光圈,那都是紛飛的螢火蟲。
這個高度的山體上長滿了紫紅色的鱗莧,螢火蟲最喜歡棲息在鱗莧幼嫩的葉芽上。
雨晨的腳步驚動了它們,成千上萬的螢火蟲受驚飛到半空中,他很快就被籠罩在柔和的光暈之中,他的瞳孔中倒映著這一片流動的光海,唯美的景色烘托著充滿溫馨靜謐的夜,讓他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五年前的那個夏夜,他與琉璃相識的那個夜晚。
那是一年一度的半夏盛典,整個想鄉的人們都會出來參加慶典。不止想鄉,連海拔低一點兒的窪道、甚至海濱的幻鄉,都會有鄉民來到坡上。
這個坡沒有名字,但他喜歡叫這個坡為遙望坡。
那時的坡上開滿了米白色的藤蘿月,淡淡的甜香飄滿了整個想鄉,人們穿上自家古樸的傳統服裝出門,迎接夜空中的煙花和花燈。
外鄉人熱衷於大老遠跑來,其實就是為了看一場真正的煙火大會,看看真正的長明燈究竟是什麼顏色。因為更靠近海的幻鄉和窪道受引力的影響,看到的光發生了紅移,煙花和長燈的形狀都會扭曲,花成了一團水彩。
對於從小看著煙花長大的雨晨來說,仲夏節真的不怎麼吸引人。所以那時的他偷偷跑去了坡邊的林子裡,因為家裡的大人都出去了,是難得的獨處時光。
就是在這裡,他第一次遇到了琉璃。第一眼,雨晨就認出這個女孩來自海邊的幻鄉。女孩個子小小的,五官精緻,穿著幻鄉傳統的服飾,在林子裡輕巧地跳著。
幻鄉就在海濱,引力是想鄉的許多倍,所以那裡的人都長不太高。但是來到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