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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頻頻暴光於媒體報刊,神話般在九十年代黑馬般在同類行業裡迅速崛起,又在之後的十多年裡獨佔營業鰲頭的電器業大亨,它對外號稱的數十億美圓的營業額,早在兩年之前,就已經根本不足支撐這個龐大帝國的投資虧損,以及因為長期壞帳和外債而導致的巨額虧空。

所以,簡單一句話,到了我手裡的這一份遺產,這個足以讓外人對它神一般膜拜的集團公司,除了一個美麗的外表、巨額的外債和龐大的虧空外,它已經一無所有,新東集團這三十億美圓的身價只是名存實亡一個巨大而美麗的泡沫而已。而更甚,為了配合工商局的調查需要,我非但那筆遺產裡所報的數目一分錢都拿不到,連自己原有的財產都被一併凍結了,甚至作為它唯一的合法繼承人,我還要為這一切虧空和債務負上一切責任。

而雪上加霜的是,不僅如此,集團還被查出涉嫌財務欺詐和巨額度的偷漏稅。可是作為當事人或者說可以負上責任的人,新東集團的老闆林韓森已經死了,他的兒子因為遺產分割問題,被他理所當然地劃分到了一切責任之外,甚至連入股在他兒子的軟體公司裡的那些股份也被撤除了,那是工商局查出的唯一有著大量盈利的股份。於是,我這個對那一切根本一無所知的人,這個莫名被賦予了這一切的外人,不得不成了這一切事件法律上的主要負責人。

於是終於明白,為什麼我這麼一個連面都沒和死者見上過一次的人,會繼承他全部的遺產,而他的兒子連一分都繼承不到。

於是終於明白,為什麼我會那麼幸運被三十億元砸到頭,明明最近照照鏡子都是一臉的倒黴樣。

那次談話大約進行了有兩三個小時的樣子,談完當時,我是完全都自暴自棄了。

負責?我拿什麼去負責,連自己那點要用來修店、付醫療費的錢都被一起凍結了,我還有什麼可以拿去給一個集團公司來承擔責任。

命嗎,可惜,就連命也快玩完了,還負什麼責,都見鬼去吧,什麼三十億遺產,什麼新東集團。幸運,見鬼的幸運。不過回頭想想呢,也好,至少有生之年我總算還當了回大老闆了,還擁有過一個價值幾十億美圓的集團公司了,像不像灰姑娘呢,要不是後面那些現實,我都快以為我幸福得像小說裡的主人公了。

可是現實就是現實,而可悲的,我這人最近的日子,比現實更不盡如人意地現實。

甚至連狐狸也現實地消失了……沒錯,他又消失了,就在那些勞動局和工商局的人來找我談話的當天。

談完話那些人離開的時候天已經大亮了,等護士給我掛好點滴瓶離開病房後我馬上從床上爬起來一拐一拐跑上陽臺,可是陽臺上空無一人,那塊被窗簾擋著的地方什麼都沒有,而明明不久之前我還看到狐狸的身影在那裡輕輕晃動著的。

我拎著點滴瓶沿著陽臺走了一圈輕輕叫著狐狸的名字,始終沒人應我,後來實在吃不消了,在手裡的瓶子沒被我摔到地上之前,我重新拐回了自己的房間。

躺到床上的時候又下意識朝那道窗簾方向看了一眼,窗簾外一團人型的黑影隨著窗簾微微一陣顫動,我當時心跳快了一下,一骨碌爬起來又想出去,轉念一想,又躺下了。因為想起來那是掛在這地方一塊布,剛才在外面也看見的,只是沒特別留意。那塊布和窗簾靠得很近,風吹著一動,就隨著窗簾一起動了,一眼看過去就是道在窗外隱隱晃動的人影。

這樣的話,狐狸到底離開多久了……

我不知道,而從這天開始,我再也沒見到狐狸回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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