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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到歸屬你不捨得了?我說,你也找個穩穩當當的老實人,嫁了得了。都這個年紀了,別老想些個風花雪月的,不現實。”

程姐點了煙,“我年紀大了,要再沒風花雪月跟著,都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心。”

“你有我就夠了,要心幹什麼玩意兒?”

“呵呵,有姑娘就是好,沒心沒肺的還有人管著。”她笑得好看,有股搖曳生風的嫵媚。

張明蔚長得多數像這個媽,笑起來更像,她說:“媽,兩情相悅,真的是件難得的事。現實裡,不要太執著。”

她點頭,“姑娘,你要有自信。”輕輕握著她的手,繼續說:“你不是像你說的那樣,是個荒唐鬧劇的附屬品。你是我,至少是我一個人兒感情的結晶。我愛你,也愛你爸,至少那個時候我愛。要有自信!”

47、番外:不怪燈紅酒綠

程美十六歲,讓老爹200塊錢賣給隔壁村兒當媳婦,男的三十來歲,腿腳不好。程美剛嫁過去第二天就在地裡打壟子,晚上回來吃婆婆的剩飯,一個禮拜以後她就趁黑跑了。

她順著鐵路走出好遠,遠得完全辨不清方向,身上僅有的三塊二怎麼也不捨得花。好不容易到了一個小站,在小賣店裡要口水,撿了人家半個白麵包,就是這三天來僅有的一頓飯。後來她扒著個運煤的車廂子來了S市。

八十年代初,S市作為重工業城市,擁有著於現在不同的繁華。工人百姓是這個城市的主流,那樣本分與安靜,卻又不安於現狀。

程美漂泊已經快兩年了,這回又找到個小飯館打工,晚上就睡在外間的廳裡順便看門。

要不是那晚,有些小流氓進來偷東西,又對她耍流氓,她就沒機會認識吳娟,沒機會認識羅達起。她拿凳子砸開了一個小流氓的腦殼,自己被人扇腫了臉,吳娟一邊給她上藥,一邊說:“真好看的小姑娘,跟著我們做吧,保證以後你日子越過越好,不用受這種氣。”

羅達起那時候已經在S市開了兩家小發廊和幾家錄影廳,暗地裡幹些偏門的生意,吳娟就在那領了幾個小姑娘,算是小頭頭。程美想,她嫁過人了,這種事雖然不算是吃虧,但是總也是下不了決心,吳娟也不逼她。

程美那時候還不到十八,羅達起三十多歲了,有個一歲多的兒子,吳娟那時候二十三了。吳娟跟這個羅老闆的關係一直都曖曖昧昧的,但是程美知道她跟別的男人也好。吳娟一直很照顧她,她到了髮廊半年多,都幹著乾乾淨淨的工作,只要自己不願意連逢場作戲都用不著。她很感激,對吳娟也是死心塌地。

有一次,羅達起來了,喝很多酒,桌子拍得咚咚響。說是有人得罪他,他要收拾那傢伙,但是人家背景硬實,平常的手段也不行。他有老丈人撐腰,人家有老爹撐腰,真的打起來還是兩敗俱傷,都是非死即傷的局面。但是這口氣怎麼也忍不下。於是,吳娟眨眨狐狸眼出了陰損的主意,程美被一句報恩撞得一時意氣,居然就答應了以身試險。

被帶到地方,包廂的門一開,她一看就認了出來,這個男人是她心心念唸了兩年的恩人。

從貨車箱子上趴下來,她在火車站乞討了兩個月。那天,她撿到許麗芬的錢包不是不想跑,只是沒跑了。看見失主來了,心一橫,也就大大方方的還了回去。

張棟就那麼玉樹臨風的摟著新婚妻子,問她:“小姑娘多大了,怎麼不回家。”

程美說自己家裡受了災,父母都死了,一路要飯到了這。許麗芬拉著她說,真好看的小丫頭,到我們家當保姆吧。

張棟起初不樂意,這是個大活人,不是在街上撿的流浪狗,這麼個萍水相逢,也不知道是什麼來路,就往家裡領,成何體統。但是他這個老婆就是愛心氾濫,又加上書念得多,總活在一種理想主義的狀態下。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