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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客棧、賞金、殺人

黃沙漫天,天肅地殺,妖釀客棧裡坐滿了人。

妖釀客棧,看名字就知,這裡一定有妖。

這間客棧建在一顆虎頭之內。

虎牙為門,白骨森寒,虎額刻匾,龍飛鳳舞,虎耳為囪,炊煙滾滾。

滾滾黃沙中忽然來了十幾匹土狼妖,每一隻都有三米開外,最前方的狼妖身上站著一位女子。

任憑那狼妖如何全力奔跑顛簸,女子始終站著,甚至身形都沒有任何的抖動,似乎她永遠也不會掉下來。

她也確實不會,哪怕這匹狼跳起來個後空翻,她也能紋絲不動地站在狼妖身上。

女子身高超過兩米,狼皮裙,狼皮護胸,狼牙項鍊。

她是妖神部落有名的強者,狼月。

姓名這種東西,自古以來,都是隨父母。

狼月也是如此。

她是由狼養大,所以她姓狼。

她一到月圓之夜就和狼妖一樣,控制不住獸性,喜歡殺人,所以她叫月。

狼月落在客棧前,開啟靈獸袋,一隻只狼妖全部落入了他腰間的靈獸袋中。

客棧門“吱呀”一聲推開,立刻有不少人都望了過來。

坐在角落裡的光頭,頭頂上有一條蜘蛛的紋路,正獨自飲酒。

窗戶邊上坐著一男一女兩個人,男的正低頭夾花生米。

當他的筷子夾住花生米的時候,輕輕一抖,花生米上的粉皮就會掉落下來。

而且,他每一次落筷都能從充滿粉皮的花生米中,夾起新的花生米。

明明是沾了唾液的筷子,卻不會沾染一小片的粉皮,似乎他很不喜歡花生米的皮,哪怕一點點都不要。

他的真氣很強,運轉細緻入微,他的手也很穩,穩到一絲一毫的差別都不會有,他不想夾花生皮,就是可以穿過無數的皮,夾到那顆花生米。

狼月看到他的手心有繭,很厚的繭,她知道,這人如果將手裡的筷子換成刀,也會同樣地穩。

在他對面的是位妖嬈的女子。

狹長的眼眸,烏黑的長髮,裸露的腰肢極為美麗。

她和男子不同,她夾起整顆花生米塞進嘴裡,然後舌頭翻卷,將粉皮整個吐出。

花生米上薄薄的皮,哪怕只是輕微的震動,也能碎裂脫落。

可她偏偏就能吐出一整個皮。

因為她根本不是人。

她的額頭上,還有六個細小的紋路,那紋路隨時都能變成眼睛。

她是一隻蜘蛛,可以吐出強大的粘液。

而驅使蜘蛛的賞金客,在兇蠻江湖頗有盛名的只有一個人:朱厭。

朱厭是上古兇獸的名字,他之所以取這樣一個名字,是因為他覺得,他能比肩上古的兇獸。

中間還擺著一張桌子,桌子上坐著一個胖子,一個瘦子,一位老者,一位妖嬈女子。

他們的穿著並不相通,但卻披著同樣的披風。

披風上繡著四頭的獅子。

他們是最近兇蠻江湖上,名頭極盛的,四頭獅會。

胖子名為醒獅,瘦子名為毒獅,老者名為狠獅,妖嬈女子則名為美獅。

他們的本命自然不這樣叫,但自從他們結成四頭獅會後,便改了這樣的名字。

江湖上有個響亮容易記住的名字很重要,

比如叫個王五或者王六就很難被人記住。

即使被人記住了,喊出來的時候,也很難有人聯想到你是名頭極盛的那個。

因為叫的名字太多,就是容易記不住。

要麼記不住人的樣貌,要麼記不住人的本事。

四頭獅會,原本是兇蠻江湖頗有盛名的二流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