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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秦之勇者!

眾人皆有些意外,個個神色茫然,不懂蒙恬這是什麼意思。

在場的都是親衛,親衛至少都是武士,也就是小貴族。

而這年頭貴族必須要知書,或者說,知書乃是貴族的標配。哪怕之前只是黔首,一旦立下軍功,得以授爵,退出軍伍的同時,官府就會派人來教導有爵位者,其中就包括所謂的君子六藝。

畢竟有爵位就有了封地,也就是成為了小領主,領主自然需要負擔起自己領地內的治理與治安等職務,此外還有祭祀,家族傳承,各種禮儀,乃至官府的通告政令傳達等。

這年頭純粹的知識很少,大多數都是偏向實用性的。比如《易》其實就是教大家如何占卜。

因此,親衛們其實都知書,只不過只有知得少或者知得多的區別。

但是哪怕知道得再少,忠君愛國,乃至如何當一位貴族的知識還是具備的。

蒙恬的舉動,大家其實都能夠猜到背後的含義。

割股奉君!

割股奉君乃是一個非常有名的典故,就好像後世所謂的《二十四孝》成為了人人都知道的道理,不管識字不識字都將其奉為侍奉父母的行為準則,割股奉君也一樣。

周時,晉國公子重耳逃入衛國國境時,頭須偷光了重耳的資糧,逃入深山。

重耳無糧,飢餓難行,介子推毅然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供養重耳。

重耳便是大名鼎鼎的晉文公,春秋第二霸,秦朝極為推崇的賢君。而介子推,亦被後人尊為介子,因“割股奉君”深得世人懷念。死後葬於介休綿山。晉文公重耳深為愧疚,遂改綿山為介山,並立廟祭祀。

此是兩位賢人之間發生的故事,秦漢時尤其推崇這種行為,所以才發生獵戶殺了自己妻子,取肉招待曹操之事。

但是不管怎麼說,割股奉君終究還是一位地位較低的賢人,向地位較高的賢人以自己血肉表達崇敬的禮儀,畢竟它來源於上古時期的人殉大禮。

而且,鮮血其實比肉的意義更高,周時甚至將血視為神聖之物,周時簽署盟約等,皆需要歃血為盟,也就是在嘴上塗上鮮血,代表此盟約之神聖。

而蒙恬乃是國朝九卿,上將軍,他居然向自己一干親衛行此等禮儀?真的假的?

蒙恬一眼就看出了眾人的躊躇,他亦懶得過多解釋。

秦時的階級觀念確實無比森嚴,身份地位較高的人對身份地位較低的人幾乎是生殺予奪,根本沒有平等的說法。

蒙恬自然也沒有去挑戰這一制度的興趣,但是在他看來,這百名親衛皆是他的袍澤,眼下大家一起慷慨赴死,何必還要分什麼九卿和親衛?

他豪邁地開口道:“昔日,爾等好兒郎於戰場之上為吾流血,為大秦流血!錚錚歲月,不曾有辱吾等秦人猛士之名!今日,吾便以自身血肉,為各位猛士們佐酒壯行!”

眾人仍處在意外之中,有些遲疑的看向蒙恬。

畢竟蒙恬乃是上將軍,國朝九卿也!自割血肉,為將士壯行?!

上將軍平日裡,素來嚴苛,即便是出征在即也是一番嚴肅之態,同眾人道,萬不可丟了秦人氣勢。而今日,可屬頭一遭也!

蒙喜先反應過來,他陡然發出一聲大笑。

大笑聲中,他一手抓過皮囊,一雙眼睛灼灼似火,掃視眾人,豪氣干雲地開口:“吾曾聽聞,昔日齊有二勇士相遇於途,言談甚歡,於是各自割取身上之肉佐酒。”

“酒盡,二勇士亦死。世人皆言二勇士蠢貨,然而吾卻對二勇士的膽魄和豪氣心生嚮往,恨不能效之。今日有上將軍珠玉在前,吾終於得償所願,當一回蠢貨。”

一語道完,蒙喜也是同樣割了自己手腕一刀。

鮮血湧出,蒙喜將傷口湊近